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局交办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19年3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17 【字体大小:大中小】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局交办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的通告
(2019年3号)
在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醴陵都汇城购物广场经营的“青泥湾猪肚”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我局现将不合格食品信息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青泥湾猪肚
购进日期:2019年10月31日
规 格:/
被抽样单位名称: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醴陵都汇城购物广场
被抽样单位地址:醴陵市都汇城嘉茂银座百货中心负一楼
生产者名称: /
生产地址:/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19年11月30日我局接到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不合格报告(NO:2019-SC-03-02751),于当日启动了检查处置工作,派遣来龙门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了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派专业人员配合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提出了整改建议。
(二)产品控制情况:据当事人的生产记录显示,当事人共购进本批次2个青泥湾猪肚共1.324公斤,货值48.96元,其中购进的2个猪肚全部用来抽检,没有销售,无违法所得,不合格产品无需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通过排查发现产生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且当事人在采购时,没有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关检验合格报告。在我局执法人员的督导下,该公司做出了如下整改:1.加强内部管理、对生产人员、质检员、销售人员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在采购时把好进货关,努力加强和建立食用农产品快速自检机制;3.当事人于2019年12月31日整改完毕,我局已组织执法人员对该食品公司进行整改验收。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