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株洲市局交办省抽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1 【字体大小:

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株洲市局交办省抽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公示

 

一、乖乖姜风险防控情况

经抽检发现,醴陵市阳阳食品厂生产的“乖乖姜”(生产日期:2018825日)检出苯甲酸钠盐、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018年11月7日,我局接到江西省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不合格检验报告(NO:SJ20181262)。于11月9日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派遣泗汾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了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该产品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派专业人员配合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提出了整改建议。经调查,当事人共生产本批次乖乖姜75公斤,货值75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由于从抽检日期(9月26日)到启动核查处置的日期(11月9日)间隔时间长,加之异地销售,不合格产品已无法召回。

 

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