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醴陵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0 【字体大小:大中小】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醴陵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
工作安排》的通知
醴政办函〔2018〕9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醴有关单位:
《醴陵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 日
醴陵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是我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省、株洲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质量提升,全面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和保障水平,现就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推进耕地污染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有效治理种植、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行为;建立起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及衔接机制,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管理;大力创建国家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严把粮食收购、贮存、运输关,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强化定点屠宰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推进畜禽集中屠宰。规范处置畜禽产品废弃物,出台相关措施文件,建立无害化处置措施并有效运行。
二、着力整治突出问题
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四小”问题治理,按照“疏堵结合、综合治理、规范发展”原则,综合整治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强化集中交易市场治理,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并严格实施入场销售者准入和退市、检验、自查、主动报告、信息公示等制度,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深化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及时公示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有效治理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开展食品行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使用工业酒精生产酒类食品等”十类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专项治理,使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加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严防严控安全风险
完善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充实应急装备,强化应急救治队伍建设。完善抽样检验制度,按照“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的标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重点项目的抽样检验力度,依法公布抽检信息。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大风险监测评估力度。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执行最严格的监管,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备案)率达到100%,并持续符合发证或备案条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普遍实施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能够通过记录和查验有效实现追溯。明确分管负责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完善问题食品召回机制,对被召回的食品依法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推动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及时查办违法案件。落实处罚到人,推动落实违法犯罪人员行业禁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六、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落实国家食品相关产业政策,大力培育食品品牌,保护和传承食品行业老字号。鼓励和指导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食品企业标准。规范地方特色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发展。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示范引领工程。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内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提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完善餐厨废弃物处理体系。完成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规范处置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严厉防范和打击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
七、加强基础和能力建设
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促进企业自检能力建设,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鼓励引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承担部分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提高现场检查效能,建立从种养源头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双随机”的抽查机制和企业自查机制。按照风险分类和信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频次,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力度。建立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实现现场检查表格化、监管信息公开化。
八、积极推动社会共治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推动食品安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创新,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架设公众沟通交流平台,继续设立有奖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定期依法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在村(社区)设置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且有效解决、及时反馈,让群众满意。大力开展科普宣教和风险交流,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宣传和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内容。建立健全风险交流机制,定期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进行交流沟通。强化新闻科普宣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支持率。
九、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发挥市食安委及食安办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保证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加大对各镇(街道、长庆示范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和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事件(案件)调查等重要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