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有力度 法外显温情

来源:醴陵市司法局 作者:林瑜 发布时间:2024-03-21 【字体大小:

我们经常会听到“法律冷漠”的说法,认为法律只是一堆条文和规定,缺乏人情味,但其实,法律不仅有严格的条文约束,同样也充满了温情。

当事人肖某因患类风湿疾病,导致全身多处关节逐渐萎缩、变形,身体构成残疾,生活只能部分自理。因夫妻关系不和,肖某的丈夫自2012年离家外出,对肖某不闻不问,由于丧失了劳动能力,肖某只能长年靠他人接济度日,社区多次与其丈夫沟通均得不到解决。无助的肖某申请法律援助,考虑到其身体状况,法援中心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决定开通“绿色通道”,为其提供上门服务。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经醴陵市人民法院开庭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肖某的丈夫每月支付肖某500元扶养费。       

原本“案结事了”,但考虑到肖某除了生活费,每月还需要治疗各种疾病,生活上确实很拮据,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与来龙门司法所、来龙门办事处八里庵社区多次沟通,并将肖某的实际情况反映到相关部门,最终为肖某争取到因重残低保(单人保)450/月,使肖某的生活、医疗有了进一步的保障。

法律的温情,源于法律对于人类尊严和权利的庇佑,法律援助完美诠释了这份温情,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以“博爱、责任、奉献”为宗旨,秉持“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工作理念,在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不断地体现法律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