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行政执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述职评议顺利举行
来源:醴陵市司法局 作者:宋丽娜 发布时间:2024-01-11 【字体大小:大中小】

1月9日,我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行政执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述职评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旭主持并讲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飞虎进行现场点评。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中小企业家代表、群众代表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书面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市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书面汇报了2023年执法、普法工作情况。会上市文旅广体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7家单位汇报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市人社局和市税务局3家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履责情况进行汇报。
会议充分肯定了现场述职情况,对下一步执法、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努力方向。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把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要内涵。二要聚焦重点难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三要健全保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一是“谁执法谁普法”,不能是“不教而拘,不宣而战”。要加大前期法治宣传力度,将法律条文对群众讲清楚,让群众知法、懂法;二是“谁执法谁培训”,不能是“以己昏昏,使人昭昭”。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单位要加大培训力度,明确权利行使范围,规范行使程序;三是“谁执法谁监督”,不能“办理一个案子,倒下一个干部”。部门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督,做好内部约束和自我监督,以确保自由裁量权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