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安置帮教情暖人心

来源:醴陵市司法局 作者:陈浩学 发布时间:2020-03-07 【字体大小:

这个初春,气候寒冷,疫情无情。但司法有爱,帮教有情。2月23日,刑满释放人员李某某在茶山司法所工作人员护送下,回到了离别12年的故乡。临别时,李某某眼含热泪不停地说:“谢谢所长,太辛苦你们了!我没有房子,也没有亲人,是党和政府救了我,非常感谢政府对我的帮助,我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李某某,男,50岁,未婚,系醴陵市茶山镇长马村人,因犯盗窃罪被醴陵市人民法院判刑12年零6个月,并在攸县网岭监狱服刑,于2020年2月23日刑满释放。服刑期间父母先后病故,家里的房屋于2018年倒塌。因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多地实行交通管制,县际班车没有开通。茶山司法所接到网岭监狱的通知后,及时向镇政府领导汇报,派车到网岭监狱接回,暂时安排在敬老院居住,并对他进行防疫知识宣讲知健康心理疏导。帮他申请了1000元政府救助,解决他当前的生活困难。后积极为李某某寻找就业机会,解决他长远的生活问题。

“非常感谢所长在我服刑期间和出狱后对我全家的帮助,我现在在甘肃省陇南市搞防水工程,公司也需要人手,欢迎到我这里来工作,到公司后先要居家隔离14天。”2018年从监狱释放的长沙岭社区的刑释人员邹某某,满口答应了所长要求。目前李某某已订好了车票,过几天就会奔赴工作岗位,自食其力。

茶山司法所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坚持人性化帮教与严格监管相结合,有效预防重新犯罪发生。此次帮教结合了刑满释放人员李某某的特殊情况,给予人性化关怀,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无缝街接,积极消除不稳定因素,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