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特困供养保障申请事项办事指南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08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事项名称:
城乡特困供养保障申请
二、主管机构:
民政部门
三、受理地址和时间:
醴陵市民中心一号楼一楼15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网办地址:
无
五、办理条件: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六、所需材料:申请报告;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复印主页和本人页);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醴陵市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认定表;
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
属丧偶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属未婚的,需提供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属残疾的,需提供残疾人证。
七、办理时限:
二十二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
0731-23256210
十、特别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