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特困供养保障申请事项办事指南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08 【字体大小:


  一、事项名称:
  城乡特困供养保障申请
  二、主管机构:
  民政部门
  三、受理地址和时间:
  醴陵市民中心一号楼一楼15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网办地址:
  无
  五、办理条件: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六、所需材料:申请报告;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复印主页和本人页);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醴陵市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认定表;
  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
  属丧偶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属未婚的,需提供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属残疾的,需提供残疾人证。
  七、办理时限:
  二十二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
  0731-23256210
  十、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