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石亭镇人民政府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0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20年石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我镇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醴陵市石亭镇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醴陵市石亭镇石亭居委会,邮编:412217,电话:0731—23470306)。
  一、总体情况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不断抓实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先后多次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和镇村两级干部会议,对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计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的相关人员。镇党委、政府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将公开栏等设在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另外,我们还采用电子显示屏将有关政务予以公布。凡涉及组织人事工作的,在镇村两级干部会议上公开;涉及农经的热点、焦点问题,直接公开到户、到人。镇党委、政府还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
  (二)突出重点,明确形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讲求实效,根据我镇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十项重点公开内容:
  1、有关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如征、租用土地的费用及补偿标准等。
  2、镇、村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3、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其进展情况。
  4、镇村财政、集体资产收支及审计理财结果。对招待费、差旅费和专项经费进行了重点审查,并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公布详细的审查情况,有效地压缩了不合理费用的支出。
  5、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情况。
  6、农民负担情况。
  7、计划生育政策,包括计生奖励和计外生育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8、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
  9、社会保障情况。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和标准、各种困难补助均张榜公布,防止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10、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
  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继续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编发简报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
  在公开程序上,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关,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事前布置、事中督促、事后检查,一抓到底。
  (三)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力求政务公开富有成效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注重创新思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政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政务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及时了解当前镇村两级的各项政务活动,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规范了机关权力运行,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政务公开,有效地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不公正、不公平现象逐渐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大幅度降低,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3、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使得政府的各项施政行为均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各类暗箱操作的发生,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推动了政府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
  4、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政务公开,改进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过去是群众找上门,现在是我们上门为群众服务,赢得了群众的信赖;群众通过参政议政,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依法管理给予了理解与大力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87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59.5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