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泗汾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制度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等六方面工作,对标对表抓好落实。现将我镇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我镇严格按照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实施的权责清单公布的职责、依据开展对外管理服务,并按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我镇按要求及时在“泗汾之声”公众号和幸福株洲(醴陵)监督与服务微信群上更新班子分工、机构职能和内设机构等栏目,向社会公开镇政府的权力配置情况。我镇积极主动对接上级对口部门,并结合自身职能,认真梳理基层领域政务公开标准。
2.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我镇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中通过多渠道媒体助力做好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我镇党政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利用“泗汾之声”公众号、幸福株洲(醴陵)监督与服务微信群等平台,积极转载上级政府部门各项惠企政策,并为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创造良好舆论环境。我镇产业办积极宣传各项惠企政策,主动上门为企业解读政策,对符合政策标准或奖励补助条件的企业,协助申报资金,使政策落地落实,让企业得到实惠。
3.围绕制度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我镇加强了制度建设的工作力度,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针对不同的工作方面,设置了不同的工作制度。在政务服务方面,根据工作需求设置了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10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窗口的工作流程。在内部管理方面,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督办制度》、《议事规则》等14项内部管理制度,对我镇全体干部职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都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我镇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宣传舆情组,负责联络上级宣传部门,掌握防控动态信息和宣传口径,做好正面舆论引导,严防负面舆情引发社会不稳定。镇防控办宣传舆情组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横幅、海报、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渠道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力度、宣传频次、宣传覆盖面,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科学防控,提高公众防控意识和能力并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5.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公开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留底存档。我镇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制度要求,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镇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真实性、权威性、可读性。我镇政府办公室所有电脑设备全部安装指定的保障网络安全软件并定期更换密码,使用完毕退出登陆,并进行定期防护,切实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6.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我镇明确党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学习培训计划并对镇干部开展定期培训。党政办公室每年年初编制信息公开要点,一年一总结,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监督情况予以整改。
(二)工作成效
1.注重实效,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在主动公开方面,我镇及时主动调整公开目录,完善政府组织机构、行政执法等重点栏目的设置。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截至2020年12月底,我镇全年在醴陵市政府网站基层动态上主动公开信息80多条。公众号、微信群发布公开信息200余条,其中涵盖党政工作、乡村振兴、文化建设和禁毒工作等多方面内容,并将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宣传利用数字化、图文、视频动漫等形式展现。
2.突出重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我镇根据国务院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湖南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结合乡镇基层实际职能,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出22个领域共253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按照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要素进行标准化规范。我镇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信息公开。
3.服务为民定责业,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我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5个综合业务窗口,11个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不少于3个综合服务窗口,每个窗口配备一名综合业务办事员。截至2020年12月底,全镇全年共受理事项600余件,全部事项成功办理、零投诉。我镇通过市“12345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以问题为抓手急群众所急,镇村干部在接单后都能及时到现场对问题进行处理,切实做好政务互动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能得到解决,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
(二)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信息化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四)政务公开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参与意识不强;部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还不清楚。
在下阶段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实现政务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积极组织信息化管理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对照有关条例规定的政务公开要求,加强学习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四)明确职责,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务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面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