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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6 访问量: 作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来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字体[ ]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公安交警部门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和“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新时代公安工作总方针,以县域警务工作为统领,立足“事故指数下降、文明程度提升、服务品质晋档、队伍素质过硬”的四个目标,突出基层基础、主业主责、智慧创新、风险防控四条主线,在抗击新冠疫情、护航安全稳定、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民利中充分发挥了交警作用,展示了交警作为,体现了交警担当,彰显了交警价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呈现出发展步伐稳,发展后劲足的良好局面。大队获评“株洲市模范职工之家”,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高分通过市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并获“满意单位”。回顾一年的工作,主要取得了“五个持续”的成效:
  一是事故防控有成效,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牢固树立“事故可防,防必有效”的责任意识,以“大数据”为支撑,强化事故预警和风险研判;盯紧看牢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重点路段,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千灯万带”工程;持续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手段;充分发挥“路长”“两站两员”“驻村辅警”“警保联动”等辅助力量作用,强化基层管理力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普及、文明交通习惯打造等交通安全宣传活动40余次,“七进”宣传活动158场,受教育人数超过23万人次,有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全年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77处,事故多发路段19处,“马路市场”54处,均推动有关部门完成了隐患整改工作。2020年,全队共查获交通违法行为288190起(含现场执法14872起),其中查获酒驾197起,醉驾89起,毒驾2起,立刑案134起,刑拘20人,抓获嫌疑人139名,移诉115人。2020年,全队接处道路交通事故警情12029起,同比上升4%,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数增加15起(共78起),亡人数增加10人(共78人),伤人事故及伤人数均大幅下降,没有发生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市连续51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在人车路交通要素高速增长的前提下保持了总体稳定。今年以来,调解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516件,涉案金额2127万元,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案11起,侦破10起,侦破率91%,特别是“4·28”两车接连肇事后逃逸案件的侦破,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事故救助基金发挥积极作用,全年垫付交通事故受害者丧葬、抢救等费用12起27.2万元,救助交通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庭18起5.5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秩序管理有格局,道路交通环境持续改善。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警向险而行、尽职履责,在高速公路出口、国省道干线公路、高铁站等13个一线防控岗位,24小时值守,检查车辆5.7万余辆,检查人员12.7万余人次,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作出了突出贡献。2020年,是我市创建攻坚年,交警部门紧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对标对点逐一开展问题整改,建立健全交通秩序治理体系,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顺利夺牌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组织开展106国道沿线集镇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对城乡4处路段实施机动车禁停交通限制措施。主动督促、指导“一江两岸”等项目完善交通设施、调整交通组织方式,有效解决了拥堵问题。与重点镇衔接,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在板杉、浦口、白兔潭、泗汾、均楚、石亭等镇设置信号灯等基础设施。启动27处电子警察监控系统,新增交通标牌103块,施划交通标线15701.25平米,调整优化信号灯配时、交通标志标牌118处。常态化开展可见交通违法行为和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大力度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对突出的可见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驾驶行为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全年查获机动车违停19728起,机动车违禁43773起,闯红灯22200起,逆行14810起,驾车不系安全带19976起,不礼让斑马线4173起,开车违法使用手机13517起。积极落实“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交警职责,多次辗转醴陵、株洲两地,将任务内1台老旧柴油车监督实施报废,查获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210起。同时,积极服务好“瓷博会”等各类政治、经贸、文化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重要活动交通秩序维护110余次。
  三是“放管服”改革有亮点,服务与监管质量持续提高。大力推行“放管服”“加减乘除”工作法(优化服务上做加法,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强化监管上做乘法,廉政建设做除法),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规范驾考“春风行动”有力有序推进,“流动车管所”“通联服务系统”“农村交警中队全科目业务”等创新做法的推行,取得了各级领导点赞、办事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全年共办理新车注册登记14130辆(其中小型汽车以上8080辆,摩托车6030辆),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16706辆。新增摩托车驾驶人1940人,执考汽车科目一考试10623人、科目二26914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11230张,我市顺达机动车驾驶员考场被推荐参评“全省人民满意考场”。与此同时,牢固树立“车驾管是道路交通事故源头防线”的理念,推动刚性制度和科技监管“两手抓、两手硬”,牢牢把好“考试关”、“查验关”等关卡,实现从“日常监管向常态监管、单项监管向全面监管”的转变,不断放大监管效应,提高监管水平,提升监管效应。专门设立车驾管监督管理岗,配置专用工作设备,专业人员,对查验、考试、社会服务网点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实行全过程、无缝隙监管。始终保持对重点人,重点车,重点企业的常态化监管态势,动用最精干力量,采取最严格措施,最大限度确保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以及“两客一危”车辆年检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精准到位。
  四是队伍管理有特色,交警队伍形象持续向好。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最突出的位置,积极配合接受市委巡察工作,严肃落实问题整改要求,党总支委班子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全面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各项要求,切实抓好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加强对民警涉车、涉酒、涉赌、涉毒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教育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督察、新闻媒体监督,健全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年组织开展《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3次,“交警网校”培训考试48次,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大比武”活动,参加上级各类培训22人次,全警参训率、参考率、合格率100%。不断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制定执法巡查、考核讲评、案卷抽查等制度,组织执法检查4次,纠正执法问题3案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1人次。出台《2020年度队伍建设与业务绩效评估实施办法》,系统实施月考核、季排名、年评估的评价指标体系,18项评估指标更加贴近交警实战,更加符合醴陵实际,更加务实推动工作。改善基层工作环境,二中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完成立项,五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已进入立项程序。成功实施辅警分级分类管理,科学运用政策提升辅警待遇,激发辅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全年5个单位、39名个人获得各级表彰奖励。
  五是社会事务有担当,公共责任义务持续推进。深入开展扶贫攻坚、企业帮扶工作,派驻驻村干部3名,帮扶责任人25名,对1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定期进行走访和慰问,1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确认脱贫,81户已脱贫户未返贫,投入扶贫资金26.95万元。通过消费扶贫方式,购买贫困户农产品12万余元,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完成微心愿1682个。积极对口3家企业开展帮扶,帮助金煌瓷业销售产品10万余元,为家佳旺超市有限公司介绍消费60余万元,通过企业帮扶APP解决了兆荣瓷业与渌水大桥交汇路段交通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民生100、依法治市、行政审批服务改革、综治工作、信访维稳等任务圆满完成。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督察督办等工作按期按质完成。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值班备勤落实到位。意识形态、统战、党管武装、卫生健康防疫等工作落实到位。
  各位领导,2020年公安交警部门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的取得,既凝聚了全体民警辅警的拼搏进取,更饱含了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的高看厚爱和信任关怀。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公安交警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市局党委和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扣“减量控大”这一主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理念,运用创国文、县域警务、平安建设三种载体,重点打好安全监管提强战、秩序管理提质战、风控水平提升战、队伍管理提能战“四大战役”,全力以赴为深化“四个醴陵”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