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醴陵市委醴陵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醴陵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访问量:次 作者:醴陵市人民政府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0413
- 发文机关:醴陵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1-29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司法局
- 状 态:
醴报〔2022〕3号 签发人:王利波、刘新华
中共醴陵市委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1年度醴陵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
醴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国家、省、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醴陵经济综合实力和基本竞争力再次实现“双进位”,分别名列全国百强第37位、第59位。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两项工作分别连续四年、三年获评全省先进。农村电商发展、公立医院改革等2项工作获国务院真抓实干激励表彰,园区建设等6项工作获省政府激励表彰。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从全局高度精心谋划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醴陵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主要抓手,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常委会工作要点、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及时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分工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完成指标任务,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
(二)强化队伍建设。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全覆盖”推进政治建设考察,提拔重用一批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近三年累计招录政法类公务员106名。充实基层法治一线,完善学法制度,坚持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利用党组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网络安全、食药安全、外商投资、电子商务、公务员管理等与政府工作、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必修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法治培训、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和人大任命干部宪法宣誓等制度。扎实开展干部队伍学法考试,2021年度考法参学率、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为100%,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把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醴陵市人民政府每年1月向株洲市人民政府和本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镇(街道)、政府组成部门及时向醴陵市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各镇(街道)及政府组成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及时向人大报告重大决策,听取政协关于重要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政务公开,积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建设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公开方式、公开管理等标准体系,严格规范“一次办结”事项。完善市长信箱管理制度和依申请公开管理制度。按时办结本级人大代表建议73件、政协委员提案118件,受理12345热线诉求28352次,群众关切得到及时回应。完善考评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绩效评估和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以督导考核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制定《醴陵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2021年醴陵市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工作方案》。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6日,依法治市办牵头组成四个督察组对55个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用有力举措精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制定出台醴陵市政府常务会议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必须经过决策启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决定8个环节。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集体讨论率100%。促进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一年来,审查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向株洲市人民政府和本级人大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查3次,审查其他政府文件31件,审核政府合同26件、部门合同6件。
(二)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投资7亿元打造市民服务中心,开设209个服务窗口,实现852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录入5015项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3338项权责清单事项,跨域通办273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跨省通办14项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取消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事项175项。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562项事项“最多跑一次”,企业开办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制定出台《2021年“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招商引资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园区升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公平待遇,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提升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在市民中心广场举办2021年“法治保障环境提升专项行动”,16家市直单位参与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建立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全面推行线上全程电子化登记、线下窗口登记“双轨融合”等模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四)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执法权限,确保行政职权法定化。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全市22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一单两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通过案卷抽查和实地督察,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把政府涉法事务审查关,规范政府合同管理,牵头开展政府合同专项清查行动。
三、以长效机制精细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一)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全年共承办行政复议案件48件,参加应诉5次,做到了应受尽受,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现有调解组织296个,调解人员1036人,实现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一年来,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05起,调解成功1673件,调解成功率98.12 %,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着力提升县域治理机制。深入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成立市、镇、村、网格四级服务平台。2021年,全市网格员上报事件11674件,代办服务17253件,收集民情民意9222条。“网格化+微信群”和“三基一网”两个案例分别获得2020年和2021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2021年顺利召开全国创新社会治理现场会。推进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271个村(社区)均成立村(居)民议事会,82%的村(社区)成立了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积极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提升了基层社区治理水平。
(三)着力健全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机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健全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自2020年2月9日起,辖区内未出现一例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以“强执法防事故”和“三年行动”为抓手,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近7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醴陵市司法局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认真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始终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等6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因材施教,以宣传《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90场次,法治讲座76场次,赠送法律宣传册12万余册,直接受惠群众达12万余人。深入开展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共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积极打造“双百”示范工程,加强村(社区)法治基础设施和队伍“七个一”建设,强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法治水平。
(五)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推进均等惠普为目标,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输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建成1个法律服务中心、24个公共法律服务站、271个公共法律服务点、2710个“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实现市镇村三级全覆盖。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6万余人次。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贫困户等特殊群体维权和法律援助工作,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深化“法援惠民生”活动,全年共办理免费法律援助案件662件。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21年醴陵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人民群众期盼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存在差距:一是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意识、创新意识还不够强,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缺乏刚性推动,依法治理和普法学法工作体系不够完善,全民普法工作紧跟时代发展潮流不够,新媒体利用率不高。
五、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找准法治建设与服务发展的着力点,不断完善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夯实各级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为抓手,对标《法治政府创建示范指标体系》,推进重点工作,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浓厚氛围,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企业反映强烈的犯罪行为,推动劳动争议等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保护各类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四)强化督察推动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更好发挥考评的“指挥棒”功能,强化行政机关履职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中共醴陵市委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