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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醴陵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株洲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标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维稳工作主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全面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和执法管理水平,稳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全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 以学促用,推进学法用法建设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依托党委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认真研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开创“公安夜校”,建立“集中学习日”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教育、法律法规等纳入学习计划,推动从党委到基层民警切实深入开展学习。二是推动队伍执法能力提升。通过邀请法制专家授课、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推动全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民法典、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共举办专题讲座2次,专门培训6场;开展办案民警法制随岗轮训,在案件审核实践中提升办案能力;认真组织在职民警参加“学法考试”,全局405名民警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始终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在接处警等日常执法中宣讲法律,通过案件办理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切实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依法决策,规范执法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推进法治责任制。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局党委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并通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切实提高法治建设能力水平。二是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制定下发《醴陵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事制度》,对涉及全局“三重一大”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醴陵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事制度》要求,采取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严格落实《醴陵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坚持重大决策事项集体讨论,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建立健全集体议案制度。对全局重大、疑难、复杂案(事)件由执法管理委员会组织研究。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将案件评查、民警执法、立功受奖、违法违纪等情况一并记入执法档案,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进行错案追究,从源头上防止减少执法过错问题。2021年全局共进行案件集体审议32起,确保执法质量稳步提高。四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省两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截止目前,我局共聘请律师1名,4名民警获批公职律师,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了法律支撑。
(三)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审核。严格落实执法办案“五级审批”制度,从严审核把好案件质量关卡。通过完善网上巡查和网下检查,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监督,确保执法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得到及时整改,提高办案质量。2021年,全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起,均复议维持,无行政诉讼案件,在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均考评合格。二是完成执法办案场所建设。2021年,醴陵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在服务执法办案、规范执法监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加大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改造力度,完成白兔潭派出所、泗汾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改造并通过株洲市局验收,提前完成全省执法办案管理场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三是建立侦检一体化机制建设。联合印发《醴陵市公安局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检警一体化侦审指导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创新构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案新格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于2021年11月22日正式揭牌启用,常态化组织警检会商,推动案件侦办由“以案卷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
(四)创新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推进“警务+网格”管理。创新实施“1+2+N”社区警务和“一村一辅警、一格一助警”新模式,推动社区警务与网格化工作深度融合。两项工作开展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1572余起,排查安全隐患570处,服务群众2000余人。二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坚持“五必进、六必访”全覆盖,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把平安送到群众身边,切实筑牢辖区安全屏障;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采取“警调衔接”“律师进所”等举措,推动形成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多元化解大格局;强化协调配合机制,配合党委政府和村治保、调解主任推进村级治保会和调解会实体化运作,共同积极防控、滚动排查、调处化解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2021年以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00余起。三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全市基础工作部署,改进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制定印发《醴陵市公安局驻村民警工作考核办法》,每月对全市社区民警的群众走访、信息采集、入室盗窃回访等基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查漏补缺。2021年,社区(驻村)民辅警共调处各类纠纷1572起,参加交通疏导2600余人次,治安巡逻2800余人次,排查安全隐患570余处,实现警务前移。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新时期改革和加强公安工作的战略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谋划部署,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长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带领党委班子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全年工作内容,与法治公安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执法顽瘴痼疾和慢作为、缓作为等行政执法问题还少量存在。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和民警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民警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高;执法监督体系还待进一步完善等。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执法培训,提升队伍法治素养。以全省公安机关全警三年实战大练兵为契机,立足实战、实用、实效,进一步完善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的公安教育培训体系,切实解决工训矛盾,做到分类规范、紧扣实战、资源共享、全面保障。
二是完善执法监督,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继续推行警务公开,全面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不断地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体系,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的监督,做到上查和下纠相结合,内检和外督相结合。
三是深化机制改革,提升防控风险能力。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为着力点,推动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贯彻落实,不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规范,推进轻微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办理”。通过警检高效合作,畅通侦诉衔接渠道,提高刑事犯罪打击工作效率,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办案程序的规范和庭审效果的提升,实现警检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