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25 访问量:次 作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来源:醴陵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6070
- 发文机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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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化,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履行职责,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一是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决策;各股室负责人作为本股室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深入学习,努力提高机关事务建设水平。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纳入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法治专题学习,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平台司勤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行车安全规范及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意识,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和规范执行。三是做好规划,按时按质完成普法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醴陵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醴普法办〔2021〕2号)文件精神,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本年度普法学法系列工作,切实做好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普法学法工作任务;按上级要求做好中心干部学法考试工作,全部顺利通过2021年度学法考试。四是丰富载体,促进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落实。结合自身职责职能,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在2021年4月27日联合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全市垃圾分类工作业务培训会,在5月28日组织全市机关单位收看线上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会,在8月23-29日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市所有机关单位收看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作的绿色低碳主题系列公益宣传片,在10月15日组织召开全市节约能源资源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会,通过一系列活动开展,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并进行节能条例、法律知识普及。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以宣传贯彻落实《株洲市机关事务管理实施办法》为契机,加强宏观规划和政策引导,由办公室整理编著《机关事务工作法律法规制度汇编》,收集《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株洲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株洲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分类进行学习,并分发资料到各股室备查,系统规范日常事务性工作开展,从制度层面不断提升机关事务标准化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发现问题如下:一是组织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各类培训、学习较分散,联系不够紧密,学习广度、深度不够,缺乏对应考评机制,着重学习,忽视效果,法治工作质量有待高;二是与上级部门联系不够紧密,各项安排指示接收不够及时,工作开展存在一定滞后;三是法治建设工作队伍相对薄弱,缺乏相关专职人员,虽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但是仅限于日常事务咨询、合同审核方面,没有形成健全遴选、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没有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作用;四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没有着力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宣传栏管理和使用不到位,没有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机会进行专题宣传,宣传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加强工作开展。一是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系统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学习、法律顾问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并将更多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禁毒、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适时进行考评,巩固学习成果,使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二是密切联系上级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开展好各项工作,充分结合市级统一普法活动节点,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而加深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和理解,更好的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投入,着力建设法治文化阵地,配齐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书籍、资料,及时检查更新,方便干部职工随时查阅;充分使用管理好法治宣传栏,加大法治建设宣传氛围,扩充普法的深度和广度,将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对法律顾问履职的绩效评估,督促其在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中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好执业律师在专业性较强事项的能动作用;鼓励干部职工自学法律知识,增强学法用法意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推动机关事务法治化、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醴陵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