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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25 访问量: 作者: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科学民主合法决策,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我市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和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醴陵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落细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醴陵市应急管理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领导责任制,明确局党委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局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苏继峰同志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健全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及全局干部学法考法制度。坚持带头学法,定期召开局党委会和法治建设专题会,每季度专题学习法律法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应急管理干部教育重要内容。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及时研究应急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2021年醴陵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题宣贯培训班学习,参加人数194人,全局93名干部学法考法,通过率100%。三是深入领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突出“述法要求”,推进法治建设。四是全力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精神,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高速路口和国省道路口疫情防控检查点派驻值守人员,常态化驻守高铁醴陵东站,建立企业疫情防控服务帮扶组,助力高危企业复工复产。对2020年底以来发生的一般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剖析和依法调查处理,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提出防范措施。

二、全面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醴陵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厘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售许可业务均在醴陵市民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醴陵市应急管理局现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等几类112项。清单目录通过审核后全文发布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醴陵市应急管理局无权责负面清单和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优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服务能力。将服务向两头延伸,变被动服务为超前服务,对于“绿卡”企业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各业务股室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核查、加急办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定应急管理行业监管规范性等文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规范制发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出台全市性安全生产政策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各企业、各镇街、各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起草制定《醴陵市落后烟花爆竹企业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配合市人民政府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工作。三是协助做好立法等工作。积极做好全国、省人大有关领导来醴调研考察工作并收集征求对《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株洲市应急管理局顺利召开《株洲市烟花爆竹产业发展条例》地方性法规立法听证会议,并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完成市司法局、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立法调研和重要法治文件征求意见工作。四是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各项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加强党内监督,夯实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等公开投诉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

(三)科学民主合法行政决策。一是强化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出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二是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醴陵市应急管理局与湖南弘扬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并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在涉及作出较大金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前,依法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醴陵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规范事前、事中、事后行为,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推进综合行政体制改革。醴陵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交叉执法工作制度要求,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烟花爆竹领域湘赣跨地区交叉执法和联合执法。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应急管理系统“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和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四是开展“强执法防事故”。根据年度实施分级分类执法计划,开展“强制法防事故”取得积极成效。截止2021年12月23日,累计现场检查1794次,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10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191次,立案查处171起,行政处罚359.7万元。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完善矛盾调解机制。正确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涉及醴陵市应急管理局职责范围的3件信访件,均按规定及时进行了核查处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信访件,均按规定及时进行了转办。醴陵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做好行政诉讼工作,无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我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出台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明晰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不断完善镇街、安委会成员单位两套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出台《醴陵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和管理体系。三是健全隐患风险防控体系。狠抓隐患整改治理,推动隐患自查自改,共自查隐患整改4025处,整改4019处,整改率98%,建立一单四制重大隐患1497处,销号1490处。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共关闭烟花爆竹6家、生产工区4个。强化安全防控,实行企业动态分级管理。突出火灾风险防控和应急演练,坚决打赢了特护期安全保卫战,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