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市委、市政府: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不断促进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突出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工作研究部署。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长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法治专题学习计划等事项。
2.强化法治学习教育。通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议、开展党日活动、《民法典》讲座、“12.4宪法宣传周”、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局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信访工作条例》、《宪法》等内容。组织机关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在“如法网”上学习考试,2022年考试合格率达100%。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时把学法用法尊法守法作为推荐干部的重要内容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质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宣传日”、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拉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工地工人、社区居民广泛宣传《民法典》、《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人民防空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已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播放LED动态信息20余条。
(二)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职责
1.严格行政执法检查,制定了醴陵市住建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安全生产月、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燃气专项检查等活动,督促建筑领域市场主体履行报建报监、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合法经营、扬尘防治等责任。2022年将累计向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移送的住建领域违法案件线索19个,其中已结案8个,处罚金额14.9万元。
2.严格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局长、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对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开展疫情防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外来务工人员管控、工地现场卫生环境整治和消毒杀菌、管理台账等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严格落“三项”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执法事项名称、行政执法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具体负责办理的执法部门、执法程序、监督方式等均在政府服务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按规定及时报送行政执法情况和数据,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2年累计完成18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不断强化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做好省工程审批系统的推广运用,杜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通过全面推广使用工改系统,全面推进相关业务部门使用工改系统办理相关业务,进一步规范各主管部门联合验收行为,持续促进我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有效开展,联合人防、消防、国安、自然资源、气象、档案馆、城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相关联合验收工作,并有序推进市政公用服务等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全流程、全覆盖。2022年我局作出行政许可196件,行政确认19件。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在报批前,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同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1年10月—2022年10月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案卷进行抽查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业务股室进行梳理汇总,并以评查意见书的形式下发局属各股室,积极进行整改和完善,通过案卷评查工作,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
4.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第一责任人,对决策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法定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均由局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四)完善应诉机制,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效
1.依法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今年以本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起,全部胜诉;民事诉讼案件1起,胜诉;协助以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1起,胜诉。申请法院执行案件2起,解决一起征收历史遗留问题,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无行政复议案件。在作出行政决定过程中均依法告知相对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坚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的规定,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效。
2.严格合同审查与配备法律顾问。今年以来,对《建设工程造价合同》、《咨询服务合同》、《湖南省智慧工地一体化云平台技术服务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9起,召开法治讨论会议6起。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聘请了执业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的行政决策,进行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均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有效地降低了决策风险和成本。对行政应诉案件,委托法律顾问作为委托代理人应诉答辩,收集证据材料,保证了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在普法宣传工作上形式不够多样,缺乏对普法教育全面性、系统性的规划,普法效果还不是十分明显。二是行政执法干部队伍素质亟需提高。有的执法人员办案经验、技巧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表现在学习主动性不强、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
下一步,我局将综合运用各类宣传方式开展普法工作,注重普法实效,提升普法工作效率;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各类行政法规、执法程序、案卷整理等,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推动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带动各股室、站、中心等机构主动学法用法,为全社会作出示范和表率,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履行好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