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人民法院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访问量:次 作者:市人民法院 来源:市人民法院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06799
- 发文机关:市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23-02-24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人民法院
- 状 态:
2022年,醴陵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立足本职,全面履行审判职能。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职能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到法院工作的每个方面,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聚焦政治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铁军
突出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24次,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办案效能。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年来,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政治理论学习25次,院领导讲党课6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阵地。
凝聚发展合力,真诚接受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及时报告重要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办理代表建议1件,联系走访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26人次。邀请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10场49人次,让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法院工作各方面。高度重视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制定评议工作实施细则,3名员额法官积极接受履职评议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提案2件,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纪检监督,贯彻落实《监察法》,确保司法权力规范运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回复群众来信8次、网上留言24条。
提升队伍素质,锤炼过硬司法本领。深入开展“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兴调研之风,积极创先争优。组织各类培训34场次,参训干警1324人次。1名干警在株洲法院系统刑事审判技能竞赛中荣获三等奖,2篇论文分别获评“南岳法治论坛”三等奖与优秀奖。充分发挥高水平审判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推选出政法系统“每月一星”、“法院之星”、“优化营商环境每月一星”5名。树立崇尚实干、注重实绩鲜明导向,提拔13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完成21名干警职级晋升,缓解干部队伍老化、后备人才青黄不接问题。
持续正风肃纪,强化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年”活动,持续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违反“三个规定”、聚焦执行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通报批评21人次,填报案件过问记录196条,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感到满意。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1人,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2人,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2、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司法作为国家安全、社会安稳、人心安宁的“压舱石”作用,共受理刑事案件752件1052人,审结653件89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受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51人,其中上级法院指定我院异地审理5件50人,目前已审结5件27人。以朱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对主犯朱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48件57人。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审结失火、非法制造、运输爆炸物等安全责任事故犯罪案件47件81人。依法对“10.1”明月镇失火案被告人贺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贯彻危险驾驶罪案件相关会议纪要,审结危险驾驶罪案件106件106人,判处缓刑88人,占比83.02%。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15人,追缴违法所得428万元。妥善审理株洲高科集团原董事长巢某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串通招投标罪一案。
严厉打击突出犯罪。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11件17人。全力护航美丽醴陵,会同检察、农业等部门,监督被告人在铁河增殖放养8万尾鱼苗,让违法者既承担法律责任,又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从严从快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件3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对在校园内多次猥亵五名男童的小学老师黎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发出从业禁止令,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职业。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势头,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45件186人。以唐某为首的10人诈骗团伙冒充香港成功女性,诱骗外国男性进行虚假投资,诈骗金额9万余美元,主犯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引领社会法治风尚。推进民法典全面实施,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202件,审结4759件。维护家庭、邻里和谐,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876件。妥善调处92岁老太起诉70岁儿子抚养纠纷一案,弘扬尊老养老传统美德。倡导遵守契约精神,审结民间借贷、买卖、担保、建设工程施工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338件。认定滴滴司机刘某在网约车车主平台购买的重疾险有效,支持其获赔13万元。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开发商诚信经营,审结涉房地产纠纷案件92件。保护群众人身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侵权损害赔偿案件58件。“外卖小哥”送餐途中不慎掉入电梯井,法院依法支持其维权。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深入开展“湘执利剑2022”专项执行行动,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858件,执结3759件,执结到位金额2.04亿元。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案款执行力度,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在两天之内为醴陵市恒昌混凝土有限公司追回欠款400万元。创新执行方式,在白兔潭法庭成立湖南首家人民法庭执行工作室,将执行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自工作室成立以来,共收案302件,执结296件,实际执结率达到66.01%,平均执行用时仅16天,执结到位金额3200余万元。坚决彰显司法权威,决不向耍赖霸道者让步,司法拘留8人,3人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推动“信用醴陵”建设,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发布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44人次。破解财产变现难题,全年共网拍涉案标的物24件,成交额2300万元。
3、聚焦中心工作,司法保障发展大局
法治护航“千亿时代”。扎实开展“我为千亿时代做贡献”专项行动,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明确一个部门,制定一个方案,确保法治护航“千亿时代”落到实处。依法保障征拆工作,为“醴娄高速”、“碲化镉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审理涉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等非诉执行案件107件,协助相关街道办事处拆除房屋7栋,协调签订征拆协议18份。注重保护先进制造业企业合法权益,在陶瓷烟花中心设立陶瓷花炮产业诉源治理工作站,助力打造千亿陶瓷、百亿花炮产业,妥善审理涉陶瓷烟花企业案件265件。积极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与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为湘赣边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落实“不让企业家等一分钟”机制,为企业做好“围墙外的事”。贯彻落实株洲中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持续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年、“司法服务惠千企”等“暖企行动”。在时代金属、华联火炬等5家企业成立法治护航工作站,院长送法进旗滨玻璃、湖南湖电等企业8次。努力降低诉讼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31家失信企业适用“活封”“活扣”措施,防止大额资金冻结对企业资金链的冲击,避免“办了一个案子,垮了一个企业”。为确保醴陵某房产公司保交楼项目顺利开工,我院对已查封的226套房产中的35套予以解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依法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2件,稳妥推进科诚电瓷电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继续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审理涉攸县、茶陵、炎陵和芦淞区行政机关案件141件,巡回审判42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诉前调解阶段促成和解、撤诉69件。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14次,发出司法建议4份,为依法行政注入“润滑剂”。完善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院领导包案、集中评查等方式推进信访治理,及时就地化解苗头性信访问题65个,未发生到省赴深进京集体访、个人极端访、负面舆情炒作,着力维护重大节点安全稳定。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改革,设立株洲首个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56件。助力打赢应对高温干旱攻坚战,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调配干警巡山巡林96人次,及时发布森林失火典型案例4个,点击量破万,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为醴陵决胜疫情防控贡献法院力量,选派干警212人次下沉小区参与值守,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98个,给封闭在校的高三学子送去防寒物资,获群众点赞。
4、聚焦司法为民,坚持人民至上理念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交通事故损赔等涉民生案件495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审结种子、化肥、农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补偿费分配等涉农案件16件。持续为农民工讨薪,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54件,帮助追回“血汗钱”360万元。顺利执结醴陵市某合作社拖欠147名农民工工资案,该案成功入选株洲法院“执行实施十大典型案例”。强化司法人文关怀,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83.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元,真正让有理无钱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助力乡村振兴,拨付帮扶资金37万元,用于拓宽道路、修建桥梁、发展产业。
完善诉讼服务体系。竭力提供便民司法服务,利用网络技术让“正义提速”,实现群众办理诉讼服务事项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共网上立案1962件,网上调解案件3947件,网上保全508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做到“审判执行不停摆、司法服务不止步”。11月,干警闭环办案184件,网络开庭43场。继续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切实保障被告人诉讼权益,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270名被告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为交通不便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现场开庭、就地调解,共巡回办案26件。
助力法治社会建设。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送法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45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原创普法帆布袋广受群众喜爱。院长走进醴陵一中,为300名师生送上一节生动的法治课程。深化阳光司法,公开生效裁判文书6480篇,开展庭审直播活动2551场,在线点击量达36.2万次。积极探索“互联网+”新媒体建设,在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资讯225篇。普法案例“业主占用小区游泳池种菜养鱼”,被《今日说法》与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采用,浏览量破万。动态新闻“逃犯旁听涉案庭审被当场抓获”,被中央电视台CCTV-2频道、《人民法院报》、湖南政法、《湖南日报》等媒体报道、转发,全网视频点击量超千万。
5、聚焦改革创新,提升审判执行效能
强化司法权制约监督。健全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变案件审批式监管、事后监督为全流程监管、实时动态监管,对立案、审批、执行等关键节点全程监控。压实落细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院庭长带头办案3934件,占结案总数的41.50%。细化案件监督管理,确保院庭长监督不缺位、外部监督可参与,接受案件评查6次1075件。努力扩大司法民主,邀请7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84件。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别离、快慢分道,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审理等便捷程序应用尽用,促进简单案件办理高效化、标准化。落实类案检索规定,着力化解“同案不同判”问题。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8.5天。完善分调裁审机制,降低群众诉讼成本,速裁庭快审案件1164件,平均审理周期较其他民商事案件缩短11天。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引进智能云柜、自助立案查询终端、诉讼风险评估终端等设备,逐步实现诉讼事项在线申请、材料在线提交、档案在线调阅、进度在线查询。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构建“云端”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格局,运用“云上法庭”隔空审案,“线上开庭不打烊”工作被《人民法院报》报道。加强司法大数据在审判态势分析、绩效考核中的有效运用,每月定期发布绩效考核数据情况通报,推进审判监督管理智能化。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面临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少数干警业务能力、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与人民群众期待要求还有差距,司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近年来面对受理案件持续增长,缺乏科学应对,质效考核管理体系、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机制等仍需进一步完善;3、“两庭”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板杉法庭新建选址存在困难。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24次,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办案效能。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年来,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政治理论学习25次,院领导讲党课6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阵地。二是提升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兴调研之风,积极创先争优。组织各类培训34场次,参训干警1324人次。树立崇尚实干、注重实绩鲜明导向,提拔13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完成21名干警职级晋升,缓解干部队伍老化、后备人才青黄不接问题。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年”活动,持续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违反“三个规定”、聚焦执行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三是推进法治宣传。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送法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45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原创普法帆布袋广受群众喜爱。院长走进醴陵一中,为300名师生送上一节生动的法治课程。深化阳光司法,公开生效裁判文书6480篇,开展庭审直播活动2551场。积极探索“互联网+”新媒体建设,在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资讯225篇。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醴陵迈进“千亿时代”的决胜之年。醴陵法院工作总的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严管队伍、深转作风、细办案件,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公信力,努力为决战决胜“千亿时代”,开启中国式现代化的醴陵篇章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突出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1、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落实到法院的具体工作实践中。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守初心使命,筑牢思想根基。
2、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助推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大局履职尽责,推动更高水平平安醴陵建设,为决战决胜“千亿时代”注入法治动力。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醴陵和谐稳定。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助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3、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站稳人民立场。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坚持抓好劳动争议、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加强诉源治理和一站式建设,让诉讼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强化司法宣传,实现媒体融合发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4、始终坚持自我革命,打造过硬铁军。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一体推进“三不腐”方略,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5、始终坚持公正司法,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接受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