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访问量:次 作者: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06958
- 发文机关: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时间: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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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法治服务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会议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普法宣传、制度建设、督查执法等工作,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重点解决我局自然资源执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
(三)严格执行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制度化学习、常态化机制,把学法律和学业务结合起来,把“请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制定全系统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4次以上,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编干部全部通过如法网学法考试。
(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我局把握地球日、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宪法日等时机,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利用“送法下乡”志愿服务等活动,广泛宣传“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组织班子成员深入镇、村、平台公司宣传解读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土地管理重要论述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在全市范围营造了依法管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畴、议事程序等内容。按期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各抒己见,确保每个事项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落实了主要负责人末尾表态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许可、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举行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79项审批事项在市民中心“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多措并举提升服务效能,全年下发行政许可证件447本,2022年度共办理行政审批业务847笔,超时62笔,超时比例为7.32%,同比降低23.6%。中国自然资源报专栏报道了我局“一门一窗一网改革”;主动靠前服务,提前介入,以金东·陶子湖房产项目作为“交房即交证”工作试点,落实新建商品房住权与产权同步。稳步推进权籍认定工作,农村宅基地权籍调查完成率和应登记发证完成率均达到100%;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辟绿色通道,为特殊群体上门服务15次,有效解决了一名“老信访”持续近10年的不动产转移登记难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年共颁发不动产证书920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1930份,化解楼盘房证历史遗留问题8个;处理信访件65件,应诉案件48件;扎实做好地灾防治、重点民生项目保障等工作。同时我局采用短信通知的方式,在窗口发证环节激活时,短信通知办事群众到醴陵市市民中心窗口领取证书。此举不但方便办事群众及时获悉办理进度,领取相关证书,也反过来督促相关经办人员及时打证,尽快办结,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的效率,以实际行动做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案件会审制度。查办的重大案件等信息,均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强化执法监管,以省级例行督察和“月清三地两矿”工作为抓手,完成省、市下发土地违法整治任务134宗,面积488.37亩。与市公安局建立了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查处了“桃花岛”、美创环保等一批典型案例。全年共立案118宗、面积139.71亩。与公检法机关保持积极联系,有序开展“两法衔接”,移送法院强制执行20件。2022年,我市存量违法用地整改率84.7% ,新增违法用地整改率69.2%,共计拆除违法建设17宗。其中新增违法用地整改率位居株洲市前列,高于全省平均(45%)25个百分点。在株洲市真抓实干激励考核中位居第二。
(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定《醴陵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我局2022年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15条,征地拆迁类2条,通知公告类54条,规划编制类26条,政策法规类4条,执法监察类12条,其他栏目190条。在“醴陵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35篇,总点击量60664次。在湖南不动产网站发布信息267条。我局2022年共收到信息公开事项24件,其中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商业企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2022年度共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进行回复22件,结转到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其中已进行回复的予以公开12件、部分公开9件、不予公开1件。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五)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湖南湘泰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落实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按照“谁作为、谁应诉”原则落实应诉职责,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0件,胜诉率98%以上,所有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判决均得到认真履行。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在普法宣传工作上形式不够多样,缺乏对普法教育全面性、系统性的规划,普法效果还不是十分明显。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表现在学习主动性不强、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建设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以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关键岗位为对象,开展规范化、常态化法治培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常态化普法与重要时点普法有机结合。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方式新手段,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以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二)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决策制度机制。修订出台本级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科学厘定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细化实施程序,完善责任机制。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有效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应当组织专家开展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健全“开门决策”机制,畅通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渠道,提升政民互通质效,实现政策通达“零距离”。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深化执法监管,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整改”。
(四)提质高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切实提升个案办理质效,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严格落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问题的意见》,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更加有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