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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29 访问量: 作者:市交通局 来源:市交通局 字体[ ]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支持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较好进展。按照《醴陵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现将醴陵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制度。坚持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创新改革办法,优化服务举措,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民化,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我局按照集中办理原则,通过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施清单填报281条,填报率100%,发布率100%;政务服务事项120项,其中行政权力120项,包括依申请类58项,依职权类61项;公共服务24项,包括依申请类0项,主动服务类24项。

(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确保审批事项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等内容实现网上查询,保障申请人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办理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每件申请事项依法依规、公开公平。近年我局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实现零错误、零超时、零投诉,网上公示实现了零瞒报、零迟报、零漏报。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双随机“工作有序持续开展,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采用“双随机”抽查系统,实现“双记录一公开”,2022年度,组织进行部门内专项抽查4次,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抽查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通过醴陵市政务外网对外公开。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今年,我局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同时根据《醴陵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开展现行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将清理结果报市法制办。为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醴陵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明确了我局法规股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向上级部门备案工作。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采用合同制的形式聘请专业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及时报备工作。对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及时向市法制办进行报备。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目前我局综合执法大队配备有执法记录仪33台,对讲机17台,执法过程中充分有效使用相关设备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

(三)行政执法公开。我局今年截至目前,共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502件,结案案件均录入“互联网+监督”平台,并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建立年度执法统计制度,并将本机关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司法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我局要求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及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要依法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相关材料,精心准备答辩材料,自觉执行行政、司法裁决。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局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确认。组织持省证人员统一申领换发部证。且新加入执法队伍未取得执法证的工作人员,组织了统一报名和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并将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监督作用。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为民办实事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醴陵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