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醴陵市委 醴陵市人民政府 关于醴陵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访问量:次 作者:市司法局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4-00292
- 发文机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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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报〔2024〕2号 签发人:王利波 刘新华
中共醴陵市委
醴陵市人民政府
关于醴陵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
报 告
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3年,醴陵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株洲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市获评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入选“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行刑衔接”助推执法规范化获评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醴陵市司法局获评全省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1. 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长办公会等会议,深入研究中央、省委、株洲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统筹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的必述内容。
2. 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将法治醴陵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列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机制,在7月10日召开的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嘉树镇、来龙门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全面落实部门、镇街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3. 强化督察问效。扎实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政法委,于9月21日至9月27日对醴陵市卫健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瓷街道、船湾镇等13个单位进行实地督察。抓实中央、省市政府建设督察和本级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反馈问题挂牌督办、整改销号,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找准坐标,巩固提升,彰显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1.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五免”服务,已入驻43家单位、1226项事项,部门进驻率91.9%,事项进驻率为90.7%;梳理醴陵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254项,总办件量约370万件;大力推进园区一件事一次办,落实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改革,为新设立企业免费刻公章1644套,市民中心免费邮寄办件6615件;梳理发布10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成中介机构进驻37家,委托人入驻62家。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管理,及时梳理、公布了本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53条,证明事项45条。深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共计走流程的事项656项,发现问题88个,已整改87个,整改率达98.8%,1个未解决问题已出具解释说明。深入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推进不动产与税务、公安、民政等11个部门20多种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实现“一次不用跑”。推进“湘易办”应用,已上线株洲“一网通办”事项超过700项,集成可应用电子证照种类超过80类。湖南省残疾人证(醴陵区域)微信小程序于2023年4月正式上线,残疾人证办理改革获全省推广。二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公布全市行政职能部门权责清单3407项,公布镇街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14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5项;扎实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57项。对36项规划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代办模式,2023年完成18个产业竣工项目(其中8个产业项目“竣工即交证”,10个产业项目“竣工一件事”),11个项目“开工一件事”,2个示范项目“投产即培育”。与湘鄂赣粤4省24市县区开通跨省通办、跨域通办业务,103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积极推行综合受理“一窗办”,已有12家单位、144项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统一办理。创新设立项目建设综合窗口,审批效率再提速32%。打造全新24小时自助办理区,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均提供了满意的处理结果。三是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十大春风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企业和项目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政法系统法治宣传“进集市、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在重点企业设立“三官一律”法治护航站,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全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42场次,打击整治涉企案件24起,高效办理涉企案件2993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411条。贯彻落实“企业服务专员”“代(带)办”等机制,收集企业问题及需求283个,已解决273个,办结率96.11%。全市349位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联系全市1018家“四上”企业,实现了规上企业全覆盖。多途径、多渠道收集问题,到11月底,全市联企干部打卡6111次,收集办理企业问题1068个,办结率100%。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26次,对接企业415家,达成融资意向30.2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医保“刷脸结算”全覆盖,典型经验做法受到省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专班通报表扬。
2.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全年共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率、规范率、报备率”均达到100%。在“智慧人大”平台上传全市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8件,未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职权被市人大常委会或株洲市政府责令改正或被撤销的情况。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清理活动3次。二是加强市政府合同监督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政府合同审查,全力防范法律风险。共审查政府合同40件,出具法律意见(含公平竞争审查意见)149条,涉及融资借贷、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多个领域。三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定醴陵市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等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题132件次。坚持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实施法制部门政府重大决策文件全程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全程参与、重大项目纠纷处理全程把关、行政诉讼案件全程跟进的工作模式,凡是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决策。
3. 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积极推广醴陵市白兔潭镇应急消防管理服务中心模式,完善授权委托镇街开展消防执法的相关程序。二是打造“行刑衔接”工作醴陵范本。建立醴陵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未发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2023年我市“行刑衔接”助推执法规范化获评省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三是抓实行政执法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做好2023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407人符合发证要求。11个行政执法单位均按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及相关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行政执法部门持有各类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750余台,音像记录达26194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积极开展案卷评查,8月14日至8月18日市依法治市办牵头,成立了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组成的工作专班,抽取醴陵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个单位共40本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发现问题21个,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
4. 着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篇目,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政治轮训、领导干部学法述法等重点内容,确保法治学习宣传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通过现场旁听、网上观看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将干部职工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纳入组织人事考核。将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普法进课堂、进考场,坚持干部培训学习必学法、新任科级干部必考法,并形成制度。市委、市人民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2023年市委党校组织专题法治培训班学法1期,在12期主题班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安排课时33个小时,受众学员达1000人次。
5.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力度。市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坚持向同级党委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高质高效办结建议提案202件,其中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1件、政协委员提案111件,办复率100%。及时回复法院、检察院发出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畅通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并及时反馈。推进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及时主动公开各类行政信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2023年8月的信用信息监测,醴陵市“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在383个县市区排名第一。
(三)结合实际,打造特色,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 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5月23日,全国24家省级法治(制)报大型融媒体采访团到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和嘉树镇进行集中采访,深度宣传报道法治醴陵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成效,市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5S”工作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介。完善市、镇街综治中心建设,5月30日省委政法委组织各市(州)党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等100余人,到我市实地交流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工作,工作成效得到魏剑锋书记高度肯定,先后接待了湖南省、江西省等地州、县市区学习考察30余批次。扎实推进“夜巡夜访夜话”活动,共组织开展义务巡逻3230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90余件,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00余件,收集建议155条,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在全省排名大幅度提升。《点亮“平安灯” 当好守夜人 醴陵市常态化开展“夜巡夜访夜话”活动》入选人民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年度十佳案例。
2.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机制。不断充实加强市、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组织建设,建立各类调委会29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调解人员总数995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00名,兼职调解员795名。构建“四调联动”快处模式,完善人民调解与法院诉调、警调、访调衔接联动机制,推进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与驻地派出所、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警务室的协作,建立律师在信访局值班制度,做好信访案件息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23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66起,调解成功1922起,涉及金额9757万元,其中出具司法确认书的调解案件357起。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发挥较好。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2件,已审结89件。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举证、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将行政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内容,各级政府及部门承办行政应诉案件21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胜诉率为93%。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法治惠民力度,面向群众法律需求,聚焦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发挥法律援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能作用。累计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659件(含民事216件、刑事377件、行政1件、认罪认罚见证65件),年度指标完成率达132%,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3. 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一是凝聚宣传合力,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的考核内容,广泛开展以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为首要任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庭审旁听活动,压实职能部门普法宣传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市融媒体中心联合市委政法委开设专题节目《醴陵政法》,全面聚焦政法系统工作动态、法治故事、普法宣传等。2023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200余场次、法治讲座100场次,直接受惠群众20万余人次。二是形成特色亮点。将普法融合陶瓷、烟花等本土特色文化,积极探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釉下五彩工艺与法治宣传的融合发展,以“星子灯”舞蹈套路呈现出“法安天下”四个大字,将表演录制成短视频,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书写法“字”(治)》花瓶、《星子灯》分别获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一等奖、三等奖。
4. 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更加健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强化预案管理,制定《醴陵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专项预案。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提高各单位协同作战能力。定期开展防汛综合、火灾风险防控等应急演练活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整合各类资源组建24支综合性救援队伍,专兼职人员达到700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方面仍有差距;二是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镇街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存在差距;三是调动各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性的措施方法不多,激励表彰机制不够完善;四是行政执法工作需进一步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协调小组对领域内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切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抽查结果信息共享。畅通营商环境举报投诉渠道,对企业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交办,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
(三)持续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加强源头管控。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决策水平。督促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而作出决定。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进一步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镇街综合执法机构人员保障,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镇街委托执法业务指导工作,全面增强镇街执法队伍业务水平。
(五)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秩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强以案释法。
(六)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宣传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举措、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吸引更多群众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强劲的生机活力。
特此报告。
中共醴陵市委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