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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访问量: 作者:市交通局 来源:市交通局 字体[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的悉心指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指示精神,按照《醴陵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细则》、《关于落实<株洲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法治交通建设取得实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制度。坚持以简政放权为核

心,创新改革办法,优化服务举措,实现最多跑一次。我局现有审批事项123项,其中行政许可79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14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28项。截止目前,我局已进驻市民中心办理的共有106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已承接到位并有效实施,按照市委要求,在我市经开区管辖范围内,已将我局行使的五项行政许可审核权下放至经开区事务管理局。

2、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公示公开制度。一

是规范权力清单,完成了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和调整责任清单工作。二是编织权责清单,共编制责任事项54项。对每一项保留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并公布行政权力的职权类型、职权依据、责任事项等。三是梳理业务办理项,我局现有业务办理项123项,梳理每一项业务的受理条件、所需材料、法律依据及流程图等向社会公布。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作为政府部门参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针对本部门重大事项进行提前申报、上会审议、严格实施到位的步骤进行集体讨论决策,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本部门公众号公布,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通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

4、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我局已连续5

年聘用法律顾问为我局交通运输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并于今年增聘了一名公职律师,负责局法规股工作,深入到本部门工作各环节防范法律风险,目前正在起草制定本部门公职律师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聚焦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2023年,我局制定规

范性文件。同时根据《醴陵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开展现行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将清理结果报市法制办。为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醴陵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明确了我局法规股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向上级部门备案工作。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着重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开,加强事中监督。我局

已在本部门公众号和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平台公示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含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公开信息精简易懂;制定了《醴陵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案释法制度》,目前已在本部门公众号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同时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醴陵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00余件,且已开通政府网站公示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专栏通过互联网+监管”工作平台定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检查对象信息、行政检查行为信息等内容,监管行为覆盖率和执法人员覆盖率均达到100%;165条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已同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聚焦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

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始终坚持执法大队执法管理

+局法规股双审核制度,按照《醴陵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今年又充实了法制审核力量,由公职律师进行重大案件法制审核,重大案件法制审核率100%

3、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

坚持处罚加教育、过罚相当等原则,按照《行政处罚法》、

《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严格适用裁量权基准,对于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案件进行减免处理。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

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已有154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队伍持证人数占比86%以上;年初对全体执法人员含执法辅助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和执法程序实操进行培训,年中参与了株洲市局组织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年底前将进行一次行政执法专题讲座,确保受训课时不低于40学时。

(四)进一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多举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依法、公正、及时地办理各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2023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事项198件,已通过电话沟通、纸质回复、当面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基本得到了群众的满意反馈;共受理投诉举报3件,经过现场核实和实施解决方案,妥善解决了投诉举报问题;行政诉讼案件1起,民事诉讼2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目前行政复议案件已撤回申请,两类诉讼案件正在进行中,我局正积极应诉。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严格对标对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队伍存在问题

第一、由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人员身份不明确,执法大队单位性质未定,编制被锁定,划转到执法大队的人员无法享受职员等级晋升激励奖励机制不健全,执法队伍干劲和活力不够强第二、执法大队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偏低,我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学历水平不高,执法队员存在不想学、学不进的问题。执法改革后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等多项职能整合于一体,这给原本老龄化和业务水平偏低的执法队伍带来更大的挑战,短时间内难以掌握和消化门类繁多的法律知识和新的执法程序规范,在执法检查中出现临时向其他同事咨询、请教现象。

(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对行政执法监督侧重于案卷上传信用平台、案卷评议等事后监督方式,事中监督以纸上监督为主,且监督方式较单一且缺乏创新,缺少执法全过程现场监督和指导,未形成一套成系统的监督主体、职责、流程明确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机制。

(三)普法宣传学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普遍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但多停留在嘴上,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比较被动且不深入,本部门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及对群众普法宣传不够,呈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内容缺乏生动性、宣传覆盖面不够广泛等缺陷,容易出现部门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的能力不足和群众对交通运输领域法律知识了解片面的问题。

三、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厘清内部职责职能,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权;在人才招聘上偏重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年初制定周密培训计划,增加培训频次、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加强系统内人员特别是中青年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培训,增强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深入剖析、入脑入心。

(二)学习兄弟单位和上级部门优秀做法和经验,结合

本部门工作实际,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制定行政监督程序,采取不定时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执法现场监督,邀

请法律顾问进行现场执法规范化指导;完善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接下来将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公众号或醴陵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典型案例;开展案卷评查回头看工作。

(三)下一步在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向社会大众普法宣传中,注重创新宣传方法,以真实生动的案例结合理论进行宣教,使宣传内容更加接地气,更加贴近行业实际和群众生活。顺应信息传播手段的变化,开设醴陵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来扩大宣传阵地,以漫画、动画、知识竞赛等形式,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以此增强普法宣传的效果。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方力量开展普法宣传,将宣传的阵地和载体延伸到道路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物流园区和普货车辆、出租车、公交车等;发挥自媒体作用,展示交通法治宣传新颖的一面,惠及更多人群,不断提升法治工作覆盖面。

 

 

                                                            醴陵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