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访问量:次 作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4-00354
-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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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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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以及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市场监管工作职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
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谋划。一是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分工明确,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株洲法治政府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扎实落实问题整改。三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述法工作。
(二)内强素质,加强干部学法用法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学习的必学内容。积极推动执法人员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领悟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二是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集中组织干部学习法律法规3场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场次,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力推进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三)外培氛围,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一是印发了《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位,以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为对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相结合,普法工作和执法工作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市场监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充分运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食品安全宣传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周、“5.15”全国防治碘缺乏日、“5.20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标准法》《计量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编发资料、引导自学、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三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深入企业解读政策法律,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加强企业负责人、质量控制等相关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市监力量。
(四)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依法行政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案件审核工作。出台了《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办案的流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把案件立案关、核审关。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杜绝过罚不相当,随意罚款等现象。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要严格按照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参照标准执行。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2022年,全局一般程序处罚案件409件,其中食品类案件208件,药械类案件76件,化妆品类案件13件,价格类案件8件,其它类型案件104件,罚没入库共计408.27万元。切实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新增12315互联网ODR企业3户。全年共受理“12315”、市长热线、网络舆情、网上信访等投诉举报3060件,办结2896件,办结率为94.6%,到期办结率可达99%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09万元。
2.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根据中央、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推行“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坚持“非禁即入”,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优化服务水平,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相融合,企业开办必需环节半个工作日办结。全年新设市场主体19673户,其中企业66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71户,个体工商户12742户,现全市实有市场主体73566户,实有企业15456户、实有法人企业12562户。实有企业占比21.01%,实有法人企业占比81.28%,新增涉税企业占比86.45%。净增市场主体11256户,完成年度目标116.04%;净增企业4388户,完成年度目标112.23%。“个转企”新增494户,完成新调整年目标107.86%。在株洲市第二季度、第三季度“三个高地”工作竞赛评比中,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分别斩获冠军、亚军,全年有望夺得年度冠军。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行政处罚决定均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等均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梳理,导入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执法职权、执法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流程、办结时限、结果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法律顾问聘用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凡重大执法决定、重要合同、重大纠纷先由法律顾问把关审查后报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通过构建管理科学、行为规范的制度体系推进法治建设。
4.积极推行执法程序规范化,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189名执法人员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加了2022年度普法考试。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截至目前,“三项制度”推进的有关文字资料全部整理完毕,执法全过程记录用的执法记录仪全部发放至各监管所,为执行“三项制度”夯实了基础。
5.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维护市场监管执法权威。一是积极配合醴陵市人民政府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局共有行政复议案件59,其中,维持54起,终止4起,尚未审结1起。二是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起,其中,维持2起。三是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实行工作联络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认真落实检察建议,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扎实推动法定职责全面履行,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以素质教育为纽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把政治能力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结合自身工作,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成做好当前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以“八五”普法为契机,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以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以案释法、发布新法速递多种形式,真正学以致用,进一步加快执法队伍法治素养提升进程。
(二)以执法责任制为主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对行政执法质量进行考评,促进执法人员改进作风,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让行政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进行,让行政管理相对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行政复议与诉讼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复议、应诉案件质量。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新水平。
(三)以民生热点为重点,强化市场治理效能
聚焦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度高的民生热点问题,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一是突出重点做好稳价保质。紧盯食品、药品、涉疫产品、医疗用品等重要民生物资进行价格跟踪,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二是拓宽渠道做好宣传提醒。提醒告诫各类保供单位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理性购买生活必需品。三是畅通渠道快处投诉举报。坚持“群众有呼应,干部有回应”的原则,认真受理“12315”、市长热线、网络舆情、网上信访等投诉举报,建立投诉举报“快受理、快调查、快解决、快反馈”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协调解决纠纷、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四是优化消费环境。加强网络监管,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五是保质保量完成民生计量检定和食品抽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