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泗汾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访问量:次 作者:醴陵市泗汾镇 来源:醴陵市泗汾镇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4-00445
- 发文机关:醴陵市泗汾镇
- 发布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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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创新和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现将泗汾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活动,不断夯实依法治理工作基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学深悟透。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一年来,全镇共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3期,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120余人参加。认真组织在岗在编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学习法律专题,参学率、参考率以及合格率均达100%。
(二)加强组织领导。泗汾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政法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司法所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了镇党政办、镇综治办、镇司法所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序推进。
(三)提高法治水平。一是提高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能力。制定并在便民服务大厅公布泗汾镇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明确各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等相关要求。取消不合法合规的证明事项,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高。二是加强依法治理阵地建设。泗汾镇按照“八室六有四网一长廊”模式,高标准打造镇级示范综治中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提高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成效。三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镇共有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12个,形成了覆盖镇、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健全律师服务基层治理长效机制。积极配合建设市级示范性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镇11个村(社区)均配有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合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工作,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村(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管理。
(四)营造宣传氛围。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月”、“国家安全日”、“6·26世界禁毒日”、“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宣传,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教育氛围。法治副校长深入联点学校扎实开展法治讲座12次,使法律知识在青少年中得到进一步普及。一年多来,镇综治办、司法所联合村委会积极组织实施送法下乡和“法律六进”活动。每月定期在集镇开展“赶集日”宣传活动,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答疑解难。通过进村入户、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专栏、大型宣传牌、村广播、微信群等方式,深入开展常态化禁毒、普法、反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反邪教等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3万余份,悬挂禁毒、普法、反邪教、反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横幅72条,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宣传标语136条,设立禁毒宣传牌12块,在全镇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定期开展夜间巡查工作,村社区每周不定期巡查次,随身携带宣传喇叭,播放禁毒、扫黑除恶、防范诈骗、森林防火等宣传音频。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观念有待提高。近年来,泗汾镇虽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但部分干部的法治观念仍有待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较为淡薄。
(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镇缺乏专业的、法律素养高的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全镇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无法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三)相关制度有待完善。一是政府履职方面。虽然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对于清单制度的落实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二是行政决策方面。对于决策事项只做了原则规定,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矛盾纠纷化解方面。运用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有限,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事件仍有发生。
三、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学法的内容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把握,更应当从法律理念、法治信仰等方面着手,力求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全面深入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力量配备,明确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素质。
(三)落实法治建设责任。继续举办宣传活动,搞好法治宣传,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高质量地搞好农村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各种形式,搞好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学法、懂法、用法氛围,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醴陵市泗汾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