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4 访问量:次 作者:市住建局 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4-00811
- 发文机关:市住建局
- 发布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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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不断促进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突出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工作研究部署。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长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法治专题学习计划等事项。
2.强化法治学习教育。通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议、开展党日活动、《民法典》讲座、“12.4宪法宣传周”、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局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信访工作条例》、《宪法》等内容。组织机关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在“如法网”上学习考试,2023年考试合格率达100%。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拉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工地工人、社区居民广泛宣传《民法典》、《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已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播放LED动态信息20余条。
(二)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开展3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大检查、4次重大危险源管控专项检查。共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80余份,下达停工通知书20余份,提出整改意见2000余条,按行政处罚程序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案件线索31件,目前结案26件。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按照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联合株洲市环保局醴陵分局、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部门联合抽查及本部门内部抽查。对辖区内3个建筑施工工地、2家物业企业、5家服饰企业进行抽检,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规范了行政监督执法行为,为推进公开便民、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
3.严格落“三项”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执法事项名称、行政执法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具体负责办理的执法部门、执法程序、监督方式等均在政府服务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按规定及时报送行政执法情况和数据,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年行政许可案件114件, 行政确认案件56件,行政征收21次,行政征收金额319万元。
(三)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干部素质能力,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在报批前,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同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2年10月—2023年10月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案卷进行抽查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业务股室进行梳理汇总,并以评查意见书的形式下发局属各股室,积极进行整改和完善,通过案卷评查工作,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第一责任人,对决策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法定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均由局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时把学法用法尊法守法作为推荐干部的重要内容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质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工作上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凝聚班子的智慧,团结班子的力量,整体提升领导班子的战斗力、执行力。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目前,我局共有47名干部获得了执法资格证。
(四)完善应诉机制,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效
1.依法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今年以本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起,全部胜诉;民事诉讼案件1起,胜诉;协助以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4起,胜诉。行政复议案件2起,维持。在作出行政决定过程中均依法告知相对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坚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的规定,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效。
2.严格合同审查与配备法律顾问。今年以来,对《醴陵市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5个污水处理厂材料(设备)及安装技术服务采购合同》、《消防工程承包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9起,召开法治讨论会议6起。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聘请执业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的行政决策,进行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均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有效地降低了决策风险和成本。对行政应诉案件,委托法律顾问作为委托代理人应诉答辩,保证了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式方法有待完善和创新,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较少。二是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强,缺乏系统专业培训。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干部队伍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各类行政法规、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技巧、文书制作等,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案卷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案卷文书制作的基本规范整理卷宗,做到一案一卷,规范好案卷材料的页号、卷内目录;案卷材料排列按时间顺序整齐装订。继续推动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带动各股室、站、中心等机构主动学法用法,为全社会作出示范和表率,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4日
抄送:市依法治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