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教育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访问量:次 作者:市教育局 来源:市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4-07099
- 发文机关:市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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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醴陵市教育局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履行局机关政府职能,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教育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治办,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普法宣传、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等工作。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指导督促各学校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各类法律法规。联合市关工委,发挥法治副校长优势,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巡回宣讲活动,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头脑。2023年,共设置法律宣传栏500余块,发放《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00余场,召开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相关的主题班会1000余堂。
三是推动贯彻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管控风险;安排部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明确了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述法报告,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了《醴陵市教育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是树立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年度考核的评价内容,对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法治观念淡薄、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是健全干部教师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会重点学习内容,开展会前学法。将教育政策法规学习纳入干部学习培养、教师继续教育、新教师岗前培训等项目的必修课程、必考科目。2023年,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5次;全系统干部教师5146人参加“如法网”学法考法,合格率达100%。
四是重视上级法治督察工作。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上级法治政府督查,针对督查细则,主动自查自纠;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三)全面履行机关政府职能
一是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规范民办学校审批程序,坚持对全市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实行年审制度。创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责任督学+校外培训监管”工作经验被全省推介。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免试入学、划片招生、超员摇号、均衡编班、公民同招”等招生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印发《醴陵市教育系统干部作风、师德师风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严厉打击有偿补课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酒驾、赌博等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覆盖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
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编制并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了本部门权责清单,今年已全面完成69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大力推进行为规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马上就办”服务模式,达到服务事项清单化、办事程序便捷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
三是大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联合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制定了《醴陵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市所有中小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创新开展了一系列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打造了一支具有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学校、依法治校能力突出的干部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合法。2023年,组织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有41人取得执法资格证书。
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局机关工作的途径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保障。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向教育治理、行政决策、文件制定、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发挥指导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法定程序,主动将重大决策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是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中小学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辖区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人员密切关注,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落实包案责任,明确包案领导。积极开展帮困解难,解决信访人员生活、工作中的现实困难。拓宽信访渠道,广泛宣讲《信访工作条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反映诉求,自觉维护正常的信访和社会秩序。2023年,共接待来信、来访563件,解决563件,办结率、满意率100%,得到信访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六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三统一”并报送备案,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并根据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清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少数干部教师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和运用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
二是法治宣传创新不足。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不够系统,缺乏实际案例的支撑和应用;形式不够丰富,缺少喜闻乐见的方法和举措,导致学生对法治知识的理解和实践出现偏差。
三是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少数学校教育治理机制不完善或不规范,缺乏法治建设有效制度保障,导致教育管理工作效率不高、决策不科学、权责不明晰,法治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发挥不够。
四是法治保障仍需加强。一方面,法律专业教师比较稀缺,部分法治课程开设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法治活动场所及宣传阵地建设相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治教育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增强法治意识。坚决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加强教职员工学法考法用法工作,提升教师队伍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
二是深入推进普法宣传。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公开本单位年度普法清单,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宣传周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及本单位相关部门法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关工委,持续打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宣传品牌。
三是切实履行依法行政与依法治理职能。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切实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律顾问、政务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制度建设,提高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校园安全治理、民办教育规范管理等,不断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
四是构建法治建设制度化保障体系。继续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教育重点工作部署。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将涉及广大民生的招生招聘、校外培训等信息及时发布。借助公检法等部门力量,建立市教育局主导、中心学校负总责、各中小学校具体实施的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确保全体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醴陵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