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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醴陵市委 醴陵市人民政府 关于醴陵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4年以来,醴陵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省市水平,经济综合实力和基本竞争力分别名列全国百强第32位、第53位,获评全省县域经济先进县。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政治轮训、领导干部学法述法等重点内容。2024年醴陵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醴陵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3次,醴陵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醴陵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集中学法7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2024年醴陵市委党校在中青班、科干班、女干班、政法综治班等主体班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安排课时近14个小时,培训学员达300余人次。制定印发《醴陵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推动党员干部尊规学规知规懂规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党的领导,积极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是高位统筹协调。醴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委员会办公室(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及文件有关精神,制定印发《醴陵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醴陵市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要任务举措及责任分工方案》等文件,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醴陵市委、市政府按要求向株洲市委、市政府报送年度报告,常态化推进部门、镇街按期向依法治市办报送年度报告,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法治政府专栏,抓好相关单位报告集中公布工作。2024年1月份召开醴陵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行政执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述职评议会议,10个责任制单位进行现场述职,通过领导点评、民主测评等方式,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二是抓好“关键少数”。转发《株洲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压实全市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述法要求,醴陵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向株洲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2024年6月19日,长庆街道、王仙镇、醴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委员会会议上进行现场集中述法,其他11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醴陵市委书记王利波在会上对集中述法的主要负责人现场点评,委员会成员对12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测评,实现市镇两级述法工作全覆盖,依法治市办将测评结果进行通报。三是强化法治督察。2024年12月份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督察组来醴实地督察迎检工作,督察组对我市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邀请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司法局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调研督察组,召开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工作培训会,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督察工作。2024年10月14日至16日集中对醴陵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长庆街道等6个单位进行了法治建设实地调研督察,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全面了解被督察单位法治建设情况。印发调研督察报告,向被督察单位分别移交问题清单,督促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委、株洲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政府履职更加协同充分。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动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出37家市直单位政务服务事项5261项,公布全市行政职能部门权责清单329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率、发布率均达到100%。与湘鄂赣粤4省25市县区开通跨省通办、跨域通办业务,103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改革,规范财政性资金支付中介服务方式。全市已进驻中介机构42家,入驻委托人64家,财政资金下单38例。扎实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创新推出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各单位“一把手”共同走流程机制,37个部门、24个镇街完成体验,共计走流程事项235项,发现51个问题,已整改51个,整改率达100%。二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进2批次24件“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15个,专区1个,创新提供“前置服务”,大大减少窗口等待时间。目前,“高效办成一件事”累计办件量19879件;在株洲市地区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首笔“市域通办”办理完结,解决在居住地和不动产所在地间“往返跑”的问题。探索设立综合窗口和部门综窗,逐步推行“一窗通办”;增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帮(带)代办”等特色窗口,打造全新24小时自助办理区。制定出台《醴陵市政务服务帮(带)代办工作办法(试行)》,组建帮代(带)办服务专班,已帮助完成6个项目的“开工一件事”,4个项目的竣工验收。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始终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强化领导、推动落实。构建“24小时不打烊”的护企体系,实施企业问题交办制度,收集问题 524个,解决 517 个,办结率 98.7%。完善项目“帮代(带)办”服务体系,审批验收时间压缩50%以上,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创新‘带押登记’提升服务效能”入选十大省级典型案例。创新土地平整、烟花爆竹企业“点状”供地、“存量厂房过渡+土地开发同步”等模式,实现项目落地更快捷、政府投资更节俭。组织陶瓷、花炮等行业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展会70场次,醴陵制造走出国门。畅通出海通道,“醴陵号”铁海联运班列成功首发,湘粤非铁海联运班列常态化运行。搭建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统保平台,参保覆盖率达80%。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推进执法检查“扫码入企”,通过“扫码入企”开展涉企检查1100余次,为企业“减负松绑”。醴陵市人民法院的经验做法《法治让营商变“赢商”醴陵篇 揽好瓷器活 做好护瓷人》在《湖南法治报》头版头条刊发。

(四)推进良法善治,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定《醴陵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3项决策事项纳入目录,及时在市政府官网公示公开。严格执行常务会议题审批程序,坚持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研究议定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严格遵循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2024年以来,共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34件次。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2024年,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提出审查意见16条,制定下发并公开发布4件,及时向株洲市政府和醴陵市人大备案,文件报备率、备案规范率、及时率均为100%。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性文件专项清理,共梳理涉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66件,废止2件,切实做到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三是强化政府合同审查。对各类政府性合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2024年,醴陵市司法局共审查政府各类合同25件,出具法律意见(含公平竞争审查意见)76条,涉及融资借贷、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多个领域,有效防范政府合同风险,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和项目建设落地。

(五)健全执法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纵深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凝聚监督合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保留市场监管、城管等6个部门执法队伍,市级其他执法队伍一律予以撤销,株洲市下达我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321名,核定用于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编制271名,占比84.5%,确保了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落实情况中期评估,督促执法部门依法高效履行执法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1102人报名参加2024年全市两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现全市共有1329名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组织30名市直重点执法单位领导和干部参加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加大“行刑衔接”案件移送办理力度;已接收检察机关抄送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85起,协同检察机关跟进监督行政执法履职情况。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乱象“四乱”整治和案卷评查,进一步倒逼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整体办案水平提升。三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共抽查238次,其中部门联合185次,抽查检查经营主体1417户,分配执法人员监管账户1099个,计划制定实施完成率、检查录入结果公示率、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均实现100%。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率先在全省对学校食材供应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全力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2024年检查经营单位700余家次,查办食品安全案件136起,罚没款101.17万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道路交通安全“十大行动”经验在全省推介,株洲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现场会在醴陵召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十二字”经验获省安委会认可。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治理353.422公里,检查燃气用户1000余户,整改问题隐患500余处,查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违法案件154件,处罚金额561.63万元。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老城片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正式启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 100%,全年共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4件,共计处罚金额250万元。

(六)加强矛盾化解,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把社会治理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一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夜巡夜访夜话”活动,2024年度共组织开展义务巡逻12000余次,解决群众诉求1000余件。把办公桌搬到集市上去,创造性开展“赶集日”集中接待(访)活动,湖南日报2次专题报道“赶集日”工作。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加强县、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组织建设,建立各类调委会30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调解人员总数1009名,做好重大活动和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273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21件,调处成功1771件,调处成功率97.25%。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效发挥法律援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能作用,2024年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609件(含民事317件、刑事291件、行政1件),年度指标完成率达107%,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对特殊群体、特殊案件提供跨地区援助,确保困难群众获得无偿、优质、高效的维权服务。办理农民工讨薪案243件。派驻专业能力过硬的优秀律师在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市看守所进行轮流值班,参与认罪认罚见证共600余人次。三是不断深化行政复议应诉。坚持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复杂案件推行听证、专家论证、现场查看等方式,鼓励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解决争议点,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复议公信力,成功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评析(自然资源专题)湘中片区活动。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2件,已审结211件,其中直接纠错率为25%,调解和解率为12%,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为96%。办理以醴陵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5件,已审结28件,胜诉率为100%,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四是切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印发《2024年醴陵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普法职责。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80场次,法治讲座60余场次,直接受惠群众8万余人次。夯实法治文化阵地,高标准建成醴陵市宪法广场,让法治文化滋润民心。开展2024年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共有1.1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考试。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市共有149名政法干警受聘为法治副校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率达到100%。累计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课和法治服务428堂次以上。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加强遴选、任前培训和上岗工作,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192名。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制作发布10期未成年人保护视频,醴陵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醴陵糖画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糖画普法视频播放量达到10万余次,提高普法宣传质效,醴陵市司法局获评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七)强化权力监督,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强化监督协同联动。深化法治督察与市委巡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市委常规巡察范围,推动法治督察、巡察监督在法治建设监督领域相互促进、有机统一,形成监督合力。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醴陵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向醴陵市人大常委会和醴陵市政协对口机构汇报沟通,积极配合醴陵市人大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百案评查”工作,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9件、政协提案135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三是加强司法监督、审计监督。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涉烟花鞭炮领域行政处罚专项监督工作,发现有关行政机关存在管理混乱、监督缺位、处罚不规范等问题23个,向行政机关发出类案检察建议6件,数字行政检察工作在最高检举办的“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高质效行政检察履职”研讨会上作介绍。切实开展审计监督,已完成审计项目18个,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03个,向醴陵市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8起,为民办实事4件,醴陵市投资审计中心完成政府投资项目120个,审减1136万元。四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紧紧围绕醴陵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2024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530条,网站访问量达12万余人次。持续做好重大政策“双解读”,发布政府公报2期,政策解读3篇。加强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时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答复办结网民信件307条。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当前,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不到位。一些部门单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职责,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不扎实,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法制工作岗位,影响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以及行政执法监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个别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够到位。对重大决策概念界定不清晰,在重大决策前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广泛听取意见,不组织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三是制定文件不够规范。个别单位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前,没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建议,不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对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进行全面审查。对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及时报备,不定期清理,实施后不进行评估。四是行政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各执法单位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需持续加强,部分执法单位在案件事实认定、程序规范、证据意识和法律适用等方面仍需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把牢党的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市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年组织开展一次法治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护航市场主体健康高质量发展。强化执法协调监督,加强案卷自查、抽查和集中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执法效能和社会效果双提升。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定期组织法律知识与业务技能培训,在法律运用、执法实务、执法文书等方面加强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和办理案件的能力。加强各方沟通衔接,落实专责专编,充实法治工作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人员办事、有能力办事、有经费办事。

四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精准普法。持续深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五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提升醴陵地域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化乡村依法治理,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中共醴陵市委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