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1 访问量:次 作者: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5-00655
- 发文机关: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时间: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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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部门: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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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法治服务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会议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普法宣传、制度建设、督查执法等工作,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重点解决我局自然资源执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
(三)严格执行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制度化学习、常态化机制,把学法律和学业务结合起来,把“请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制定全系统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4次以上,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编干部全部通过如法网学法考试。
(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我局把握地球日、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宪法日等时机,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广场现场宣传活动等方式,利用“送法下乡”志愿服务等活动,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宪法”等法律法规。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我局实际,按照《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畴、议事程序等内容。按期召开局党组会,坚持民主集中制,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各抒己见,确保每个事项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落实了主要负责人末尾表态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许可、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举行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审批事项在市民中心“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多措并举提升服务效能。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把涉及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交易合同备案、缴税和登记事项进行打包,全部纳入一窗办理,打造“一件事、一次办”的综合受理模式,切实解决了群众多部门往返跑的问题,排除了办理登记中存在的诸多堵点,提高了办件效率和质量。切实化解群众矛盾,全年共接待群众120余次,受理信访案件84件,目前按信访程序已办结83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案件会审制度。查办的重大案件等信息,均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全年共立案35宗,与公检法机关保持积极联系,有序开展“两法衔接”。
(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依据《醴陵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我局2024年共收到信息公开事项23件,其中已办结20件。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五)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湖南湘泰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落实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按照“谁作为、谁应诉”原则落实应诉职责,2024年共办理行政案件35件,其中行政诉讼13件,行政复议22件,已判决31件,败诉2件,胜诉率93.5%,未结案正在办理4件,所有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判决均得到认真履行。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在普法宣传工作上形式不够多样,缺乏对普法教育全面性、系统性的规划,普法效果还不是十分明显。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表现在学习主动性不强、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建设政治站位。以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为重点,以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关键岗位为对象,开展规范化、常态化法治培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常态化普法与重要时点普法有机结合。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工作。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制度,推进我局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进一步提升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严格落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问题的意见》,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更加有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