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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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03/2025-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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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卫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支部“三会一课”紧密结合。2024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法2次。我局被评为株洲市“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1次,制定《2024年醴陵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实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和实施规范落实,切实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力度,全面推行诊所备案制,自《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已发诊所备案凭证19张,113家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已经全部按照要求完成转备案。积极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主题活动,全面诊断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政务服务窗口共接待咨询服务2317人次,受理办结行政审批3058件,承办的各类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理结案,办结率、好评率均达到100%,所有审批决定事项及时通过局官网向社会公示。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扎实做好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工作,对现行有效的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3次梳理,经审查,制发文件均在出台前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程序落实审查,文件均不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没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三是常年聘请1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合同协议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作用,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科学、合法,2024年出具法律意见40余条。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遵守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裁量。二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权责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与依据。三是2024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0件(其中一般程序39件,简易程序1件),罚没金额49.96万元,同时做好行刑案件无缝对接,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行政处罚案件39件,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四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四乱”问题和“百案评查”活动自查自纠,通过案件评查对行政许可、处罚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更正和细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落实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信用监管,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醴陵”平台录入“双公示”数据211条、行政奖励信息47条,开展信用核查583条。
(六)依法落实综合监管。一是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自印发《醴陵市卫生健康领域“首违不罚”实施办法》以来,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监管的柔性执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截止2024年已办理“首违不罚”案件3件。二是全面落实“综合查一次”,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双随机”抽查相结合,高效高质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131家,完成醴陵市部门内专项、部门内综合及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共24家。三是积极开展涉企“扫码入企”工作,已备案涉企行政执法检查84家,“扫码入企”检查84家。四是聚焦麻精药品重点领域,开展涉医麻精药品管理整治行动。通过专项自查、联合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加强监测频率等方式,加强对麻精药品进销存管理、使用去向、回收销毁情况等的管理,完成对2023年度使用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美金刚片、普瑞巴林等上级重点关注的“五类药品”的14家医疗机构及全市32家涉麻精药品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督查与监督销毁,同时加强与禁毒部门的沟通协调,将相关数据及时进行通报,保障医院和社会面的协同监管,筛查通报异常数据、不合理或不规范使用药品信息297条。五是强内外监督,促医防融合。制定了《醴陵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关于授权醴陵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开展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为2名株洲市特邀疾控专家颁发聘书、14名专(兼)职疾控监督员颁发授权书,分批次组织特邀疾控监督员及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入驻7家二级以上试点医疗机构,并分别在7家试点医疗机构召开疾控监督员进驻见面会,这标志着醴陵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七)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建议等,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6件,已全部按时予以办理回复。二是合理处理调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全年收到检察建议书2件,司法建议书1件,均予以办理回复。三是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受理、妥善办理信访事件,2024年受理投诉415件(来电、市长热线、红网),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切实维护了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1件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的起诉。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行为被法院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无因单位或工作人员违法行政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发生。
(八)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年度普法任务清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宣传教育的首要内容,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职业病防治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艾滋病日、疾病预防日等主题宣传,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学习融入日常。三是做好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考法应报1488人,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四是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充分运用“醴陵健康”“醴陵卫健监督执法”微信公众号推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5件,使行政执法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二、存在的不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理解还不够透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在日常工作上还需要不断加强。
(二)专业法律人才还比较缺乏。单位法制审核力量还需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修养、执法能力不够均衡,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还不够透彻,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不断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夯实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认真落实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有效落实,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及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依法全面履行机关职能,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实施就医“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监督执法水平。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二是全面推进“首违不罚”“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双随机”抽查相结合,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公共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涉众涉稳等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每年学习法律的时间不少于60学时,重点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和证据收集、文书制作、行为规范等办案实务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落地见效。继续落实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将疾控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压紧压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主体责任,推动疾控监督员制度实施实现全覆盖、服务实现全流程、落实实现全链条。强化机制建设,努力凝练试点工作醴陵经验。
(五)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做好系统工作人员普法教育,组织开展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卫健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加大社会普法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实施“谁执法谁普法”主题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醴陵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