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法治政府建设

醴陵市公安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访问量: 作者:醴陵市公安局 来源:醴陵市公安局 字体[ ]

2024年,醴陵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奋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推动平安醴陵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醴陵市公安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坚持将公安机关法治建设从部门行为上升为全局行为,将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着力培养领导班子的法治思维,推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全警收看公安部六期“法治讲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嵌入公安工作各方面,实现学习上入脑入心、宣传上讲深讲透、转化上提质提效,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三是开展普法宣传走深走实。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号、抖音官方号等媒体平台,结合“110”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禁毒、反恐、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经济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防范技能。四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通过民警予以评功记奖,并报销一定数额考试费,最大限度撬动民警学法能动性,引领提升队伍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2024年,报名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人数同比增长237%,1名民警通过法考主观题考试。

(二)完善机制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完善报备、约谈、通报、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通过行政负责人出庭,提高公安机关责任人对执法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2024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起,收到法院制发《负责人应诉通知书》5份,负责人出庭应诉5次。是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下发《醴陵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事制度》,对涉及全局“三重一大”等重大行政决策,采取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严禁以征求意见等方式替代合法性审查。同时,聘请1名顾问律师,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支撑。2024年,全局未发生一起因重大决策违法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2024年,严格对照《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全基准适用规定》《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将执法裁量权基准贯彻落实到每一起行政案件。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首违不罚案件54件,占比6.01%;从轻、减轻处罚案件250件,占比27.81%;从重处罚案件27件,占比3%。

(三)推进规范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夯实案件审核监督。一方面,建立健全案件审核和研讨机制,严格案件逐级审核把关,压实办案单位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错拘、错捕、错罚等案件发生。另一方面,通过网上日常巡查、每月实地检查等监督方式,对接处警、受立案、侦查取证、报捕移诉等实行办案全流程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并通报,各单位兼职法制员督促落实。2024年,通报执法问题7期,启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9次,追究责任民警15人,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5份,有效促进执法质量提升。二是完善侦检协作配合机制。检警双方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沟通、办案信息交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落实员额检察官常驻值班制度,开展案件会商讨论、快办案件分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靠前指导等工作。落实检警同堂培训制度,输送培训法律文书规范制作、创新适用速裁程序等工作方法。2024年,共举行会商25次,编发《会商专报》12期,参与检察官、法制民警、办案民警300余人次,对办理性侵未成年人、非法生产等类型案件等均达成统一意见。三是推进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应用。严格线上流转规范及要求,通过不线上流转不予审核审批的方式,确保所有刑事案件全面网上流转。2024年,全局在平台推送案件472起,其中移送起诉729人,通过电子卷宗、法律文书和办案信息、跨部门平台之间的快速、全程网上流转,实现了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公检法司执法司法质量效率。

(四)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一是预警在前,护航发展“零懈怠”。按照“防范在前、处置在先”要求,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养老领域,开展经济数据分析、行业风险研判,切实划好红线、预警线、告知线,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超前防范、职能部门快速处置等当好参谋,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24年,共摸排全市养老、非法集资等领域企业1家次、核查线索4条、排查上报风险主体4家,200余名涉众群体重点人全部在管在控,未发生赴省进京非访事件。二是创新方法,高效服务“零距离”。牢固树立“经济发展不止步、公安服务无止境”理念,不断研究完善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举措机制,营造亲商、安商、护商的浓厚氛围。2024年,健全完善《护航“千亿时代”五项机制》,实行局领导和所队长对口联系、包保负责,共在重点企业、项目设立“法治护航站”8个,配齐“项目警官”218个。深化“放管服”改革,筹备建设“无人车管所”,开通企业车驾补证换证“绿色通道”421人次,落实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政策64443起;深化烟花爆竹信用评估,为五星企业提供节假日办证服务2800余次。接待群众和企业咨询389条,回复率100%,网上身份证审签率100%,网上办理“出生一件事”1082起,网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1380张。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共发现问题4处,均已整改到位,为企业送去政策服务6起,回访群众14名,群众回访满意率达100%。三是依法打击,涉企犯罪“零容忍”。深入推进“平安企业”“平安园区”“平安工地”“平安项目”等企地平安共建活动,对醴娄高速、茶山镇垃圾场填埋等重点项目进行挂牌保障服务。2024年,调解涉企矛盾纠纷102起,化解阻工102次,打击处理4人,行政处罚13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逢事必闹、因闹得利”的歪风邪气得到有力扭转。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破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起,刑事打击4人,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开展 “三非”外国人排查工作,对境外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案件线索积极开展调查取证。截至目前共查处87起外国人“三非”案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9人,行政处罚78人,行政处罚单位1个,有力维护了我市营商外资环境。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执法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部分民警自我要求不高,对法律业务掌握不全面,对新法新规研究不深入,缺乏系统性学习。警力缺乏与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互相叠加,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民警更多地投入精力潜心学习。日常执法实战培训还不够到位,战训教学模式在短期内只能形成数量规模而不能转化为质量积累。

二是执法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法制部门与督察、纪检等监督协作联系还不够紧密,工作合力还不强在监督深度、广度上还存在不足。执法办案单位自查自检自纠执行不够好,专兼职法制员专业水平还不够高,自我监督、主动纠错的能力还有欠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委始终带头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职责要求,积极履职、以身作则,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方面,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法治公安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法治引领、规范、支撑作用。另一方面,以上率下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带头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各项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涉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年内及时向本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是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提升执法主体素质。教育引导全体民警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厚植“执法为民”情怀、勇担公安机关使命,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法治思维,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同时推动法制大讲堂、案例讲评、民警旁听庭审、执法能力抽考抽测等执法培训机制常态化、全覆盖落实,全面提升队伍执法能力。

二是完善执法监督,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运行。持续推行警务公开,全面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不断地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体系,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的监督,做到上查和下纠相结合,内检和外督相结合。

三是强化机制改革,构建完备执法规范体系。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为着力点,不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规范,推进速裁程序创新适用。通过公检法高效合作,畅通侦诉衔接渠道,提高刑事犯罪打击工作效率,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办案程序的规范和庭审效果的提升,实现互利共赢。

 

                            醴陵市公安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