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林业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31 访问量:次 作者:醴陵市林业局 来源:醴陵市林业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5-01407
- 发文机关:醴陵市林业局
- 发布时间: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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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部门:醴陵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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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我局进行了分工调整。根据调整情况,我局重新调整了原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指导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委听取和研究部署了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升法治意识。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市委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等,将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扩大会会前学法计划。今年已组织认真学习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对不落实组织决定行为的处分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了《宪法》、《民法典》、《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意识。
(三)依法依规决策。我局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推动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2024年,我局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四)认真落实普法工作。单位内部学法方面,一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及素质教育。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对依法治林的认识,切实纠正以权代法、权大于法的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是组织全局干部积极参与相关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按普法办要求,如法网普法学习和考试,2024年的学习和考试合格率均为100%。行业普法方面,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爱鸟周等时间节点,或组织、或配合开展了法治宣传。同时,在林场、防火卡点等广泛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车、走乡串村宣传森林保护和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正面引导规范村民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增强群众保护森林、依法、合理、正确用火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微信、LED电子屏、宣传标语等媒介载体的优势作用,深入学校、企业、乡镇、林区等区域开展森林保护和森林防灭火宣传,提高森林保护意识。
(五)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我局聘请了湖南湘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为防范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针对行政执法、信访案件、舆情管控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在处理日常涉法工作时,有效地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六)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二是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醴陵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细则》,对林业行政执法中的各项流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更好地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执法。2024年,我局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32起,作出行政处罚232人次,案件查处率为100%,有力地打击了我市涉林违法行为。
二、存在问题
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林业生态补偿机制、林业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法治人才不足,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仍有死角,部分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认识不足,了解不够,法制观念不强,乱砍滥伐林木、违法占用毁坏林地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相关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林业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林业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培训教育,充实林业法治人才力量,打造一支能有力保障当前工作所需的专业林业法治队伍。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
醴陵市林业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