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5年,在株洲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醴陵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坚持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县域基本竞争力位列全国百强第52位,获评全国新型工业化标杆县、全国新型城市化质量百强县市、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全国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富强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决扛牢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一是培树法治思维。各级各部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各级党委(党组)跟进学、法治工作部门专题学的学习机制,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开展学习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集中学法4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坚持在各类主体班、研讨班开设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等法治课程,2025年市委党校在中青班、科干班、乡科级副职干部任职班等主体班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安排近12个课时,受众学员达200余人次。二是强化系统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制定出台了《醴陵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细化为5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落实举措。全力配合株洲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扎实做好示范创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功。三是拧紧责任链条。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全市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年终述职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全市68个部门、24个镇街共11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工作,构建起市、镇街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全覆盖,人大、政协、党委部门、政府部门、法检两院、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全方位,处级领导、科级领导全层级的述法新格局。国瓷街道、孙家湾镇、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4个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委员会上现场述法,由市委书记对述法内容当场逐一点评,其他114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建立“一把手述法+现场评议+领导点评”模式,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四是强化督导考核。印发了《醴陵市关于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株洲市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2024年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督促各单位按期落实整改任务,按时间节点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及佐证资料,省委依法治省办2024年法治督察反馈的9大类15个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推动部门、镇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对2个镇街、4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形成了督察报告和问题清单。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机制,依法治市办选派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市委编办、市教育局等8个单位进行依法治市工作专项检查,发现在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五个方面43个问题。
(二)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严格依法决策。扎实推进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工作,向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征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编制并公开发布《醴陵市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可视化”计划管理,督促承办单位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前置条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大程序,坚决防止违法决策。落实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机制,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化法律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题84件次、常务会议纪要4件次,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74条。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年共受理市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共计12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含通告公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34条,向株洲市政府及醴陵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5件,合法性审查率、备案率100%。完成“湖南智慧人大”平台的录入和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6件,其中自动失效6件,清理失效1件,继续有效29件。三是筑牢法治防线。完成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选聘3家律师事务所12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中的智囊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合同等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参与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等领域重大案件和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研究,为疑难问题处置贡献法治智慧,全年共处理政府涉法事务104件,提出审查意见140余条,涉及金额超41.84亿元,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行政审批单位33家,进驻事项126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提升至85.39%。将办事大厅整合为5个,窗口精简至154个。全面梳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共梳理事项22766项,实施清单填报率、发布率均达100%。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设专窗19个、专区1个,优化新生儿出生等事项改革,创新“前置服务”减少等待,累计办件2.97万件。加强“跨省通办”,与湘鄂赣粤4省27市县区签约,实现107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为企业提供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审批等全流程“多对一”指导,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竣工即交证”2个,审批时限压缩50%。强化政务服务热线,12345热线接听电话24964万个,当场答复20609万个,当场办结率83%,群众满意率98%,开展领导接听活动5次,接听群众来电29起,解决群众诉求事件29件。二是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市场监管局与江西芦溪县市场监管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首次开展跨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打破湘赣边界电瓷产业监管壁垒,避免企业“两地跑、重复查”。不断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现录入行政执法单位23个,录入执法人员951人,2025年全市已制定和接收103个任务,抽查检查对象1053个,其中部门联合任务57个,抽查检查经营主体168户(其中企业131户),公示检查结果168个,实现监管覆盖率、完成率、公示率100%。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检查“扫码入企”工作,累计通过“扫码入企”开展涉企检查1067次。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20余名企业服务专员分片联系企业,建立“问题收集—交办—督办—办结”闭环体系,全年累计收集企业反馈问题1081个,已办结1076个,办结率达99.5%。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体验官“四走四看”活动,通过“企业视角”倒逼服务优化35项次。通过“湘易办”APP发布惠企政策文件45条、政策事项107条,其中免申即享类型事项45条,推动政策服务“免申即享”。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简易注销登记时间压缩至20天内。市人民法院走访企业19次,面对面问需、点对点答疑,并就企业股权架构、合规经营等主题开展专题培训。法治护航陶瓷产业发展工作情况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报道。市公安局创新推行烟花爆竹企业“星级”积分制管理,覆盖全市176家企业,为五星级企业提供节假日办证、预约上门等精准服务33000次,助力企业安心生产。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一是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审核并公开全市29家行政执法单位权责清单、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免罚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三清单”及全年行政检查计划共计200余条。畅通线索征集渠道,广泛收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受理投诉举报15件,排查问题线索4条,全部整改到位;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2份、纠错1份,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万元。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市人民检察院制定《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00件,对刑事不起诉案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提出予以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54件,作出行政处罚61人。建立人大监督+行政检察协作机制,从人大移送交办的百案评查专项评查中发现的100多条行政机关违法问题,依法向自然资源、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整改落实。三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案卷评查考核执法部门的落实情况,对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等12家行政执法部门116本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发现问题34个,针对在案卷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7条,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整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扎实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考证,2025年共组织3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单位36个,累计参考309人次。加强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审核离岗行政执法人员49人,截至目前,全市执法人员共计1326名。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举办全市行政执法培训2批次,约1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学习,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隐患,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把“‘办公桌’摆到集市上 聚力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入选人民网“2025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圆满完成重要节点及“炒粉节”“花炮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安保维稳任务,全市未发生有影响案事件,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6.34%,实现“四连降”,刑事案件、盗窃类、入室盗窃破案率上升至60.1%、59.47%、55.56%,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市委主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坐班接访制度,今年以来共接访群众259批672人次。推进信访问题实质化解,30件签订息访承诺书。全市信访总量961件次,同比下降6.61%,重复访同比下降9.53%,进京越级访同比下降29.63%,高频次重复信访下降79.29%,中央第三巡视组移交的603件信访件和10余件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全部办结。二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共有322个调委会(其中镇级调委会24个、村级调委会27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7个),人民调解员1024人,其中专职调解员 262名,兼职调解员762 名。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2次,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今年以来,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95 件,调解成功1816件,调解成功率95.8%,涉及当事人4068人,涉及金额10437.50万元,年内无民转刑重大或影响较大案件。三是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着力提高复议监督效能,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围绕群众关心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对行政机关进行复议监督。2025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9件,受理157件,审结131件,纠错26件,纠错率19.85%,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09件。以市政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行政应诉案件共69件,已审结56件,败诉4件,胜诉率为91.30%。
(六)强化社会治理质效,不断提高法治保障能力。一是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定《2025年醴陵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落实实事 法治护航”普法大行动活动方案》,以培训宣传、现场宣教、人才储备、交流宣传、督察宣传等六大主题为主抓手,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打造“月满华诞·法润人心”法治灯谜、“法治护航·助企发展”等特色普法活动。组建由政法系统干部144人组成的法治副校长队伍,在城区各街道开展“利剑护蕾”专项集中活动,实施村居“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累计培训1192余人次。组织350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开展寒(暑)假“送法下乡”,牢牢把握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2025年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法治讲座130场次,直接受惠群众达30万余人次。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托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参与认罪认罚见证共75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讨薪案361件,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863件(含民事440件、刑事422件、行政1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援助案183件,完成全年任务的216%,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60余万元。三是切实保障合法权益。落实少捕慎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市办理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案271件,实现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对全市重点项目挂牌保障,2025年妥善处置涉重点工程警情174起,调解矛盾纠纷245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6人,行政处罚违法人员20人,有力保障醴娄高速等重点项目顺利竣工。推进“综治搭台、法院护航、金融参与”的“双回路”解纷机制,市金融纠纷调处中心高效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115起,帮助银行及金融机构追回不良贷款398万元,相关经验被省委政法委湖南长安网刊登,获省高院、株洲政法委相关领导高度肯定。
(七)提升监督效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7件、政协委员提案158件,办复率均为100%。努力把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强大动力。二是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市政府领导班子和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依法行政,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履行生效判决,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切实保障司法权威,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回复率100%。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加强预算执行和管理。对拨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政府采购程序、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日常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及乡村振兴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聚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按计划完成经济责任审计,持续推动审计监督向纵深发展,完成审计项目9个,提出审计建议37条。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政务公开平台作用,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848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回复。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当前,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有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组织学习培训存在差距,未能结合工作职能、执法需求开展针对性学习,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仍然需要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仍缺乏责任意识,少数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还不够适应当前执法新要求。镇街法治建设基础薄弱,行政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行政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查处力度还需加大。三是法治机构力量薄弱。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社会治理、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等工作都需要有法律专业背景、政治站位高、年龄结构合理的法治人才。但目前基层法治人才力量配备与其承担的法治建设任务不相适应,且流动性大,工作延续十分艰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6年,醴陵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醴陵、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醴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多渠道、多层次、常态化。
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整体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提高年度报告质量,按时向社会公开。
二是持续健全依法行政体系。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涉法事务,优化法律顾问选聘与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提升合法性审核质效。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三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大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切实发挥执法协调监督对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执法理论和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抓好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充分运用听证、调解等新程序、新机制,规范提升办案质效。
四是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强化风险源头防控,综合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切实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五是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治队伍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综合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推动法治副校长充分履职。积极打造具有醴陵特色的普法品牌,聚焦普法重点对象,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
中共醴陵市委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