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醴陵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醴陵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紧扣财政中心工作,以制度化建设为根基、以规范化执行为核心、以精准化普法为支撑,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治工作机制,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动态调整成员分工,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今年9月开展专题学习1次,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把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压实法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法守法,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办法治建设重大任务。制定了法治工作要点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督查通报落实情况,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参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试合格率100%。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降低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加快政府采购款项支付,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市场份额等多种方式为中小企业注入发展动力。
(三)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内部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纲要》《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规政策,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二是开展社会普法宣传。结合“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开展“依法聚财用财,服务保障民生”财政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
(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法治服务质效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25年主动公开财政工作部门文件1条、通知公告37条、政策文件6条、统计数据6条,政府采购情况公开6条、部门预算公开112条、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概况12条。
二是提升政策落实效能。聚焦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开展财政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推动农业补贴、养老保障等民生资金精准发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03亿元,民生领域支出54.22亿元,占比达77.42%,同比提升1.35个百分点,“民生财政”的底色愈发亮眼。重点保障了教育、养老、医疗、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切实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其中教育支出13.27亿元,同比增长3.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亿元,同比增长9.81%;卫生健康支出4.73亿元,同比增长1.71%。我市城乡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实现“十连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二十一连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连调”。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针对性有待加强。普法宣传仍以政策解读、手册发放等传统方式为主,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普法内容较少,对小微企业、农村群众等重点对象的普法覆盖面和实效性不足。二是基层法治能力存在短板。乡镇财政办法治建设基础薄弱,部分基层财政干部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在政策执行、资金监管等工作中存在不规范现象。三是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部分科室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将法治建设视为附加任务,在财政改革、资金管理等工作中主动运用法治手段破解难题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四是智能法治建设进展缓慢。财政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滞后,对资金流向、政策执行等情况的智能预警、动态监控能力不足,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新时代财政监管需求。
(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法治建设是“软任务”,缺乏主动推进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二是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法治工作力量主要集中在机关科室,基层财政办未配备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加之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不足,导致基层法治能力提升缓慢。三是创新动力不足。受传统工作模式影响,法治宣传、监管方式等方面创新意识不强,对数字化、智能化法治建设手段的探索和应用不够深入。四是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较为笼统,量化评价标准不明确,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晋升提拔的关联度不高,难以充分调动干部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扛起政治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带动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
(二)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法治落地见效
充分发挥局党组带头作用,提高财政干部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巩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理念。持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构建了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财政队伍。
(三)坚持以身作则,树立法治示范标杆
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财政法规制度,带头依法办事、廉洁从政。在重大财政政策制定、重点项目资金安排等工作中,坚持依法决策、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制度体系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
一是强化内控机制执行力度。开展内控机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资金拨付、项目审批等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提升制度执行力。二是健全法治考核评价体系。细化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将合法性审查、执法规范、普法宣传等工作量化为28项具体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晋升提拔直接挂钩。
(二)提升执法监管效能,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财政大数据监督平台,设置预算执行偏离度、专项资金沉淀率等18项预警指标,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实时监控、智能预警,提升监管精准度。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全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0次以上,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法治意识
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推进全社会的依法行政。同时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结合年度宣传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法律知识。
醴陵市财政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