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醴陵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醴陵市2025年法治建设调研督察工作方案》(醴法办发〔2025〕4号)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法治建设
(一)履行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为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通过建立机制,统筹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利用我局开展的各种全体性活动机会,向局机关全体人员强调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机关建设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倡导全体人员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部署中来。加强法治机关建设责任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的思想,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将法治机关工作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退役军人工作宗旨统一起来。
(二)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年度学法用法、机关干部学法用法三项制度。2025年,我局在职在编干部学法参学率和参考率均达100%,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业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邀请法律专家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充分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平台,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等新颁布法律法规,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充分发挥烈士陵园宣教功能,全年共接待参观纪念人员11万人次,服务保障烈士纪念和党日活动90余场。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行政行为,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根据醴陵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合同、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流程的通知》,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2019年我局聘请法律顾问,为局系统依法行政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根据聘用情况及时修订聘用合同,通过严格考核,确保从制度上加强对法律顾问的制度约束,保证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法律顾问积极为我局各项工作提供了日常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以及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对所有以局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包括经济合同、劳动合同、服务外包合同等履行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程序。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实行合法性审查流程、我局在收到其他部门发出的文件征求意见项目后,组织相关法律顾问,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有借鉴意义的意见建议,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反馈。为强化源头风险防范,我局狠抓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核签字,经局政府领导签发后再执行制度,切实保证了我局规范性文件质量。截至目前,我局未出现因程序不当、内容违法等被撤销的规范性文件。法律顾问就有关法律知识、法治建设方面进行了授课,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四、依法履职,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依法推进优抚安置。严格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2025年全市发放各类优抚补助资金7336万元,为30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购买基本医疗保险120.46万元,完成34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士“阳光安置”,发放去年秋季20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合计369.67万元。
(二)规范开展帮扶援助。按照《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实行“一事一批”程序,全年办理本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1222份,发放援助资金58.94万元,向上级申报特殊困难援助95份,发放援助资金47.54万元。确保帮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依法化解信访矛盾。坚持把依法化解信访矛盾作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包案化解、带案下访等长效机制。在信访接待中,始终秉持“情理法”相结合的原则,对来访退役军人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真诚沟通,既讲清政策法规,又注重情感疏导。对重点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专班推进,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精准施策,推动问题实质性化解。注重源头治理,依托基层服务站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在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未发生涉退役人员赴省进京规模性上访事件。
(四)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市人民政府评定了16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级为县级、确定并公布了17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为17处烈士纪念设施开展了确权登记工作,其中沈潭镇三星里村烈士陵园、湘赣边区烈士陵园等13处已通过并发放了13处不动产权证,全面提升设施管理法治化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基层站所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法治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依法决策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干部队伍法律素养仍需持续加强,特别是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和应用能力有待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创新宣传方式,推动普法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压实责任,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三)全面落实学法制度。完善学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四)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办理程序,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化解。
(七)提升服务保障法治化水平。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从“全覆盖”向“精准化、智慧化”转变,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八)加强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常态化法治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法治机关建设,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醴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