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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醴陵鹏兴瓷厂年产16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9-11-18 访问量: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体[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鹏兴瓷厂年产16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鹏兴瓷厂年产16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嘉树镇豆田村

建设单位

醴陵鹏兴瓷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3.5%),本项目已建成厂房,项目于2013年1月投产运行,占地面积11476.6m2,建筑面积4836m2。项目构筑物主要包括成型车间、窑炉车间、制泥车间、制模车间,成型车间分两条生产流水线,主要包括注浆区、链干区、上釉区和粘接手柄区。生产工艺包括成型、干燥、施釉、烧成、包装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球磨机、练泥机、全自动控制天然气加热的辊道窑等。项目可实现年产日用陶瓷1600 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产废水中压滤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泥料球磨工序。配釉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釉料球磨工序。其余生产废水经厂区东北侧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后20%外排。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后外排。

本项目生产废水20%外排,生活污水全部外排,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外排废水对小溪的影响较小,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地下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的生产、生活用水均来自自来水厂,因此对项目地的地下水水文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80%回用,厂区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采取了一定的防渗措施;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经农罐渠排外排,因此,项目运营期正常运行排放情况下也不会对项目地的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窑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根据分析可知,项目烧成窑炉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原料堆存、卸料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可得到有效防治,项目运行不会导致当地大气环境功能的变化,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湖南泰华科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对厂界噪声的监测数据(结果详见表3-12),项目四面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根据周边敏感点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故本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影响分析项目固废处置本着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产固废均可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环境风险: 项目的环境风险源来自于天然气输送管道。项目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主要为天然气管道的泄漏、火灾和燃爆风险。要求企业做好用气设备的防泄露措施,并加强日常运营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同时编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使员工懂得应急处理与自救互救,提高统一协调配合能力,使预案在发生事故时立即投入运作,立竿见影,能将事故损失降到最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