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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湖南高峰陶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日用陶瓷4400万件项目

发布时间:2019-12-03 访问量: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体[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高峰陶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日用陶瓷44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高峰陶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日用陶瓷4400万件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嘉树镇玉茶村

建设单位

湖南高峰陶瓷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0842万元,占地面积80960.5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泥库及制泥车间、制釉车间、制模车间、成型车间、烧成车间、烤花车间、包装及成品暂存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辅助工程、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等环保工程项目设1条78米天然气烧成辊道窑,2条70米天然气烧成辊道窑,1条60米天然气烧成辊道窑,2条45米天然气烤花辊道窑,可实现年产日用陶瓷4400 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制釉设备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制釉间,不外排。压滤废水直接回用于球磨工艺。项目制模间料桶清洗废水、洗坯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外排。项目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烧成窑炉、烤花窑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根据分析可知,项目烧成窑炉、烤花窑炉废气能实现达标排放;石膏堆存、卸料、配料、废瓷破碎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可得到有效防治。项目运行不会导致当地大气环境功能的变化,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的影响较小。

由预测结果可知,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各种大气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相应的评价标准限值要求,故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及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

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湖南泰华科技检测有限公司现场监测结果(监测时,项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项目四面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侧玉茶小学声环境质量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本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固废处置本着“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均可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为天然气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备用柴油。项目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主要为天然气和柴油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燃爆风险。项目的运营等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合理布置、严格执行国家的防火安全设计规范,应保证施工质量,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减小损失。因此,本项目产生的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