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赖氏引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000 万米引火线改扩建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17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4-07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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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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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部门: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 状 态: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赖氏引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000万米引火线
改扩建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赖氏引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000万米引火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赖氏引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000万米引火线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浦口镇泮川村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赖氏引线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朋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赖氏引线制造有限公司总投资200万元,在原生产厂区建设年产80000万米引火线改扩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把原有的部分皮纸引生产线改建为纱包引生产线,并调整部分原工房用途,更换部分设备,扩大原有皮纸引生产规模。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产品规模扩大到年产 80000 万米引火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湿法混药工序,不外排;涉药车间外设置0.15m3的一级沉淀池,3条生产线分别设置一个约5m3二级沉淀池,每个沉淀池之间由防渗管道连通;厂区内设置一个约320m3总沉淀池,废水经高氯酸盐处理设施处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绿化施肥。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粉尘通过喷雾降尘,涉药工房保持工作台机地面湿润,严格控制每个工房的用药量等措施降低粉尘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暂存点,按规定设立标识牌。废纸箱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或者回收综合利用;底泥、火药类废渣等收集后,在应急管理部门指定的销毁场销毁;废药剂袋等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厂区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厂区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及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