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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久久花纸厂(普通合伙)年产60万张瓷用花纸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17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久久花纸厂(普通合伙)年产60万张瓷用花纸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久久花纸厂(普通合伙)年产60万张瓷用花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久久花纸厂(普通合伙)年产60万张瓷用花纸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B区

建设单位

醴陵市久久花纸厂(普通合伙)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朋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久久花纸厂(普通合伙)总投资70万元,位于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B区,建设年产60万张瓷用花纸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5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成品、办公区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瓷用花纸60万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湖南荣沐陶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至醴陵经开区B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调墨、封面油、印刷、烘干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苯系物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无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2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苯系物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暂存点,按规定设立标牌。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废粘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及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