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二医院改扩建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05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5-00398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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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部门: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 状 态: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二医院改扩建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二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二医院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白兔潭镇罗冲路与龙吟路交界东南角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二医院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亚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二医院投资11000万元,位于醴陵市白兔潭镇镇区东侧,罗冲路与龙吟路交界东南角,建设“醴陵市二医院改扩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5962.6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门诊、住院、医技一体的医技综合大楼以及大楼装修及配置设备设施,主要增加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加强住院部的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配套建设完善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病床增至400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日常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站产生的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构造,通过加罩或加盖,并进行除臭除味处理,减少污水站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病人住院产生的废水、医技大楼门诊部产生的废水、检验废水)、医务人员的生活污水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m3)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同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132m3)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白兔潭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60~80dB(A)。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及其最近敏感点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废物和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清理后,消毒存于医疗危废暂存间,统一委托株洲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检验废物采用医疗废液专用桶收集,收集后放置医疗危废暂存间,委托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垃圾专用桶收集,交由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