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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华国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产年产30000万米皮纸引线及24万箱烟花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5-04-01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华国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产年产30000万米皮纸引线及24万箱烟花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华国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产年产30000万米皮纸引线及24万箱烟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华国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产年产30000万米皮纸引线及24万箱烟花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李畋镇华埠村

建设单位

醴陵市华国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祥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华国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原名醴陵市华国引线厂,总投资800万元,在其原有空置厂房上改建为一条烟花类生产线,项目总占地面积240001.2平方米(合约360亩),总建筑面积11990平方米,建构筑物273栋。项目已报批的引线生产线产品、产能及工艺保持不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烟花类生产线包括原材料库、物料中转库、各类生产车间、成品库、值班室、电控室等。配套建设完善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引火线皮纸引30000万米,烟花类产品(包括吐珠类(C)级、喷花类(C、D)级、升空类(C)级、组合烟花类(仅限吐珠、喷花组合)24万箱。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度。生产车间地面及操作平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及高氨酸盐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回用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处理后,及生产区内分散厕所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部分用作厂区绿化施肥,部分用作农肥及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粉碎、称量、混合、制引等加工环节采取定期洒水、清洗工作台及地面措施,装药环节采取喷雾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亮珠制粒和干燥产生的VOCs厂界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界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均能够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要求、各敏感点噪声能够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纸屑及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化工原材料废包装物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临时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火药废渣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临时暂存后,定期送至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地点销毁处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合理利用,对环境影响小。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