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生态环境 > 环评项目

醴陵市永祥郅业陶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钢构件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5-05-09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永祥郅业陶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钢构件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永祥郅业陶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钢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市永祥郅业陶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钢构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孙家湾镇孙家湾村

建设单位

醴陵市永祥郅业陶瓷机械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泓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醴陵市永祥郅业陶瓷机械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位于醴陵市孙家湾镇孙家湾村,建设年产5500吨钢构件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加工区、去油区、抛丸区、表面处理区、热镀锌区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钢构件55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绿化施肥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酸洗酸雾、助镀产生的氨气和氯化氢、热镀锌工序产生的锌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表面处理工序采用单独密闭车间,处理池边缘设有多个酸雾收集口,酸洗和助镀产生的酸雾、氨气由收集口经引风机通过耐酸管道送入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热镀锌锌烟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并入酸洗工序喷淋塔,再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氯化氢、热浸镀锌工序(锌锅)及抛丸、切割、焊接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及表2要求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行期间,对厂房内各种高噪声设备和区域进行有效的噪声控制的同时,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酸、槽渣、矿物油、含油抹布及手套、锌尘、氯化铵、氯化锌包装袋、原材料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抛丸除尘器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