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浩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尾矿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5-05-09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5-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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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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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部门: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 状 态: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浩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尾矿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浩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尾矿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浩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尾矿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左权镇油田村下湾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浩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泓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浩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位于醴陵市左权镇油田村下湾组,建设尾矿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筛选区、制浆区、水洗区、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储区、成品仓储区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完善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利用醴陵洪鑫矿业有限公司填充站未建成之前的尾砂(约5万吨)、醴陵市恒石矿业有限公司及周边矿山经鉴定为一般固废的尾砂为原料,经制浆、水洗、分选等工序,筛选出合适粒径的尾砂替代现有工程外购的尾砂,作为轻质砖制砖原料。项目建成后,年产制砖尾砂10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四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绿化施肥。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运输扬尘、堆场扬尘和装卸粉尘。原料堆场设置喷淋装置1套、原料及成品堆场设置遮盖顶棚,三面围挡、厂区道路硬化;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浓度限值。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行期间,通过对厂房内各种高噪声设备和区域进行有效的噪声控制的同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