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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龙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种铜合金材料经开区一期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30 访问量: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醴陵分局 字体[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龙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种铜合金材料经开区

一期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龙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种铜合金材料经开区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龙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种铜合金材料经开区一期项目

建设地址

湖南醴陵经开区标厂三、四期3号栋一层

建设单位

湖南龙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凯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龙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醴陵市经开区标厂三、四期3号栋一层,建设特种铜合金材料经开区一期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719.0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拉丝区、机加工区、打包区、真空熔炼区、热处理区、锻锤区等主体工程;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五金仓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铜合金62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横店产业园C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真空熔炼废气、机加工、拉丝废气、热处理废气。真空熔炼过程有微量粉尘废气在真空炉内自然沉降,在下次抽真空时随管道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废气采用切削液湿法加工,产生的微量非甲烷总烃通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产生的少量粉尘在设备附近自然沉降;加热炉采用电能加热,在开门瞬间有少量粉尘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炉窑旁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标准限值。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行期间,通过对厂房内各种高噪声设备和区域进行有效的噪声控制的同时,加强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包装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废旧资源回收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切削液、废拉丝液、废油及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