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鑫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木质纤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5 访问量:次 作者: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5-04501
- 发文机关: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 发布时间: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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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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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鑫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木质纤维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鑫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木质纤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8万吨木质纤维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醴陵市白兔潭镇金牛社区邱家老屋组 |
建设单位 | 醴陵鑫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凯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9663m2,建筑物总占地面积约7903.45m2,主要包括原料堆棚、削片备料车间、热磨车间、干燥区、产品仓库(含包装工序)、锅炉房和变配电间。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万吨木质纤维的生产基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运营期废水治理。厂区须实行“雨污分流”。热磨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的浓水、热磨挤压废水经沉淀处理池后回用于喷雾降尘或原料加湿;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四格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种植绿化或周边菜地浇灌。 2.加强对大气污染的防治。锅炉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锅炉废气经SNCR(尿素)+旋风分离+多管陶瓷除尘+干法高温脱硫(碳酸氢钠)+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烘干工序余热利用(直接干燥)后,与烘干粉尘一同经旋风除尘器(两级)处理后经1根40m排气筒排放(DA001干燥废气排放口);项目原料堆场、木片削片系统设置喷雾加湿系统,物料采用密闭输送;打包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采取定期清扫和洒水除尘措施。 3.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机械噪声经设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和绿化等措施衰减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东厂界)标准。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较小。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