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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发布时间:2025-11-06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2025年11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醴环评表〔2025〕49号

湖南优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优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环保型功能玻璃粉项目

株醴环评表〔2025〕49号湖南优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环保型功能玻璃粉项目审批意见

本公示自2025年11月6至2025年11月1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