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华信花纸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19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5-0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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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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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华信花纸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华信花纸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华信花纸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经开区醴商创业园三期三号栋2-4楼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华信花纸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朋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华信花纸有限公司现在醴陵市孙家湾镇租赁湖南新世纪陶瓷有限公司2栋4楼车间,年生产300万张花纸项目,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完善,运行正常。由于厂房租赁到期和企业发展需要,拟租赁醴陵经开区醴商创业园三期三号栋2-4楼空置车间搬迁扩建,进行设备的转型升级,由现有的半自动化生产升级为自动化生产,生产规模扩大,项目完成搬迁后,现有厂址不再生产,建设完成后年产花纸1000万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醴商创业园三期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至醴陵经开区C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网版清洗废水经芬顿氧化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外排市政管网至醴陵经开区C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外排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的三级标准。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调墨、封面油、印刷、烘干、清洗等工序均应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各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2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 (三)、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工作,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暂存点,按规定设立标识牌。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调墨油包装桶、封面油包装桶、陶瓷颜料包装袋、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厂区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厂区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贮存,不得随意堆放及处理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湘环发〔2024〕49号)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