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花模压外筒生产线建设项目 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19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5-0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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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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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花模压外筒生产线建设项目
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花模压外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花模压外筒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李畋镇车上村荆塘组 |
建设单位 | 醴陵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和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万,选址于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李畋镇车上村荆塘组的用地建设模压生产线项目,利用模压工艺进行烟花模压外筒制造,设计产能为年产不同规格的模压外筒40万箱。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97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741平方米,配套建设工程有锅炉房、模压车间、木纤维车间、燃料库、仓库与办公楼等;锅炉燃料为成型生物质颗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运营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汇入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内及厂区周边绿化浇灌施肥,不外排。废气处理设施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因高温会产生损耗,需定期补充,通过定期清除沉渣保障循环用水的水质要求。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混料粉尘通过混料机设置封闭式混料环境,于封闭式车间内沉降,每天工作结束后清扫地面沉积粉尘,收集后粉尘回用于模压外筒生产;筒仓粉尘通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破碎粉尘通过破碎机设置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少量未被收集粉尘于封闭式车间内沉降,洒水降尘,每天工作结束后清扫地面沉积粉尘,收集后粉尘回用于生产,确保生产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模压废气通过采用生物酶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模压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锅炉废气拟采用炉内脱硝设施(SNCR)+旋风除尘器+高温布袋除尘器+脱硫塔设施处理后经40m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锅炉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墙体隔音、对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定期维护设备运行等综合降噪措施,削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达标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混料、破碎工序收集的粉尘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模压外筒产品,经破碎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收集的粉尘和锅炉灰渣、废水沉渣作为肥料用于园林种植;一般材料的原料解包产生的废包装袋经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锅炉和模压机日常检修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含油废包装桶及废劳保用品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