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字体:[ ]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六部分组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醴陵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按要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过去一年,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新制作规范性文件14件,本年新公开数量18件,全部已对外公开,并同步公布了相应的解读文件,更加便于市民阅读和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4件,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0 件,其中予以公开22 件,部分公开0 件,无法提供0 件,不予处理2 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公开 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主动公开,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照“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行政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全面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二是依申请公开,逐步建立检索、函调信息征集制度,推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和文书处理标准化、规范化,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方面,定期刊登市领导走访动态、规范性文件、相关解读材料、领导之窗信息等。另一方面,在市政府办公楼、市民中心大厅,均设置了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提供办事指引和工作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市政府办公室明确2名专干,采用“软件+人工”的检测方式,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检测,对政务公开专区进行不定期实地考察,建立问题台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逐个发出提醒,督促限期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质量不高;二是有关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不断梳理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全市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研究,深入贯彻公开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五个环节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三是建立常态化的更新机制。依据单位职能、权责清单等,不断完善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醴陵市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服务人民。
  六、其他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