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六部分组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抓好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和透明度,2021年,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1条,其中互联网发布1043条,醴陵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开148条,关注人数1781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自然人依申请公开5件,社会公益组织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予以公开2 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2 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公开 0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等保密审查规定,对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查和批准,否则不得对外公开发布。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维护管理,做到栏目应有尽有,内容更新及时,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内部联系沟通,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督促各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处罚

  9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2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2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意识有待进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有待扩展;三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意识。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综合运用图文等多种表现形式,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多种类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