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在2021年度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88条。其中:工作动态37条、通知公告25条、政策文件5条、统计数据19条、人事信息2条,及时宣传财政工作动态。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工作简报、宣传手册等载体对财政工作情况进行推介,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醴陵财政大事要事的了解度、熟悉度和参与度。按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人事任免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信息透明度日益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办事流程,明确申请主体、申请内容、申请程序、受理申请机构等内容,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全年共收到1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有公开申请均按规定进行了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总体思路,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异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的管理,对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心工作进行集中推送和主动发声,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不断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继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投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要载体的正常运行,方便群众查找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醴陵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由局党组副书记分管,信息管理股具体负责,相关科室配合。二是强化责任分工。根据各股室职能,明确了各股室信息公开具体职责、更新频率、办理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3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55977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完整、细化公开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批准的政府总预算、总决算,大力推进重大民生支出的公开,加强对乡(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突出信息公开透明。在做好新闻宣传、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重点加大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政务公开力度。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便民服务宗旨。
  (四)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培训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引导,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