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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22-04-20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市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2-0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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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资料
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市食安办
2022年4月1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作个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监管整治,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2021年获评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奖励,2019至2021年,连续三年获评“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一)落实党政同责,健全体制机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安办牵头健全了信息通报、督查考评等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衔接配合,各镇街设立食安站,各村(社区)配备协管员,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强化源头治理,保障农产品质量。近五年,我市调整种植结构面积26.1万亩,修复治理重金属污染土地8.3万亩。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6.59%。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7个。
(三)筑牢监管防线,严格防控风险。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了豆制品专项检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行动。坚持“双随机”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28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057家次,排查整改风险隐患242条。监督抽检食品607批次,交办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21起。
(四)抓好关键关口,科学防控疫情。做好冷链食品、零售药店、餐饮服务、商品价格等方面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共排查检查各类重点场所2750家次。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湘冷链”平台累计流入进口冷链食品427.69吨,确保来源清晰,证票可查,源头可追溯。配合镇街劝导群众取消(延期)农村集体聚餐149起,防止因群体性聚餐导致的疫情传播和扩散。
二、开展3·15专项检查行动
我市组织开展3·15专项检查行动,通过醴陵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宣传;举办3·15消费维权知识线上答题活动;公布《醴陵市2021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醴陵市2021年度十大消费投诉热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报告》《产商品抽检情况报告》;集中销毁日常监管中查获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
同时,针对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食品,我市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出动406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92家,查处了湖南插旗菜业有限公司、雅园酱菜食品厂、湖南坛坛俏食品有限公司涉事产品共35.7公斤,且全部下架。并通知所有商家开展自查行动,自行下架涉事产品。加强对全市酱腌菜食品、红薯粉抽检,密切关注市面上是否有涉事产品流通。
三、2022年重点工作
确保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的基础上,提炼亮点,争取再次获评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一)强化疫情防控。进一步督促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推广餐饮店“场所码”全覆盖,构筑疫情防控数字化新防线。强化冷链食品溯源,积极推进“湘冷链”平台应用。
(二)聚焦重点领域监管。深入开展“护苗”“护老”行动,督促落实校长负责制和校外供餐单位主体责任,打击保健食品宣传欺诈等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持续抓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并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检验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跟踪评价迎检工作。对照全新创建标准,梳理目标任务,夯实基础,强化部门协作,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跟踪评价。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目前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食品安全源头风险依然存在,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逐渐显现;食品“三小”行业数量众多、流动性强,监管难度较大;部分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较差,仍然存在生产加工环境脏乱、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制假售假、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现象;我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知晓率较低,日常宣传、氛围营造有待加强。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3.15”曝光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相关人员均被追责。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践行“四个最严”,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厘清责任,推动政府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举一反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着力治理食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办证失范、抽检失灵、监管失实、办案失严、“慵懒散”不作为和“吃拿卡要”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守住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防线。围绕《醴陵市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工作重点,加强调度和监督检查,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
附件:1. 醴陵市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责任清单
2. 单位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附件1
醴陵市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责任清单
序号 | 责任名称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农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护源”行动 | 市农业农村局、株洲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集中整治 | 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食品生产质量提升行动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 | 长期坚持 | / |
3 | 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 市教育局 | 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 | 集中整治、 | / |
4 |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 集中整治、 | / |
5 | 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城管局、市商粮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交通局 | 长期坚持 | 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车站码头食品安全落实管行业必管安全的要求 |
6 | 保健食品“护老”行动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公安局 | 集中整治、 | / |
7 | “优质粮油工程”行动 | 市商粮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 长期坚持 | / |
8 | “三小”食品整治行动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城管局、各镇街 | 集中整治、 | / |
9 | 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交通局、市商粮局、 | 长期坚持 | / |
10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 市卫健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集中整治、 | / |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