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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7 访问量: 作者:司法局 来源:司法局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20〕8号)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醴陵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5年12月10日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醴陵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 1 月 25 日               


附件

醴陵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部门

拟实施时间

决策实施依据

工作计划

是否需要听证

1

醴陵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23号)

1.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相关技术工作,技术单位完成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分析与测算后,形成醴陵市城镇基准地价初步成果;

 2.初步成果经过各领域内相关专家多轮意见反馈修改完善后形成听证成果;

3.按照程序组织开展听证,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在政府门户网公示不少于30天;

4.结合相关部门及征求公众的意见,进一步完善;

5.修改完善后成果上报政府常务会审议;

6.成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并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并发文批复;

7.醴陵市人民政府按程序发文实施。

2

醴陵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1.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对我市中心城区进行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组织编制醴陵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按照程序组织开展听证,召开专家论证会;

3.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在政府门户网公示不少于30天;

4.结合相关部门及征求公众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

5.组织召开规委会对规划方案进行审议;

6.将《醴陵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向醴陵市人民政府报批;

7.公布《醴陵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内容。

3

修订《醴陵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1.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代拟《醴陵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3. 结合相关部门及征求公众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

4. 按照发文程序出台《醴陵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

5.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醴陵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

4

修订《醴陵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1.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代拟《醴陵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 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3. 结合相关部门及征求公众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

4. 按照发文程序出台《醴陵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

5.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醴陵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